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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保、交警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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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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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09:24:5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今天城关又有一家商店开业,宣传的台子搭在人行道人,礼炮放在大街上,行人在人行道上无法通过只绕道从大街上走,但礼炮又占了半个街面,另外半个街面又要行人,又要让南来北往的车辆通行,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堵塞,这种现象也不是一次二次了,为什么有关部门不管不问,出店经营和占道行为是市容部门管的事吧,礼炮的分贝声音是否超标是环保部门管的事吧,交通不畅、堵塞是交警部门管的事吧,都不出来管,这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请有关领导出面管管这样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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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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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7-11-18 10:03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啊,这样的事情每天都有啊,我们怎么管啊,都是熟人啊,请大家理解一下吧,咱们拿俩工资也不容易的啊,不要总是把矛头指向我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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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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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7-11-18 10:10
这事见怪不怪,在寿县太正常了,看来你是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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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剑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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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7-11-19 10:47
楼主说的很对,这些情况应当归类为政府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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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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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7-11-19 18:59
请有关领导出面管管这样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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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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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7-11-20 21:15
我在吃饭,有事情提前来说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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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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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7-11-21 09:58
尊敬的楼主,你所反映的现象确实存在。商家开业庆典本身不足为怪,如果街面宽阔,不妨碍交通,也不会引起大家的注意。目前,政府部门以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不断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外地商家在寿落户,客观上给予此类活动的宽容甚至是默许,这恐怕也无可厚非。
作为公安交警部门,对此类活动确实没有管辖权,应该不存在不作为的问题。出于改善交通环境的目的,针对该类活动,我们一般都临时抽调警力在现场道路疏散交通,尽可能不造成交通堵塞。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商家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做到遵章守序,保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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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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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7-11-21 15:26
帖子回的很好,很诚实,也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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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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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7-11-21 15:46
公安局的回帖非常诚恳,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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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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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7-11-22 13:14
我是楼主,公安的的回贴的确很好,但不能让他们占据到街面,你们的工作的确很幸苦,也很认真负责,我也很能理解你们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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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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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7-11-23 0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像这一类的噪声,归公安部门管理.
第十九条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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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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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7-11-23 10:00
现在的人民大众法律意识确实有很大提高,这对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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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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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7-11-24 11:31
看到10楼的帖子才知道这礼炮发出的噪音还真归公安局的管,不知道他们自己知道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规定......,看来咱们的公安队伍还得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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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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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7-11-24 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真实该好好学学习,特别是有关的部门有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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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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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07-11-26 15:24
各位:
对于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在此表示感谢!对于一些店主进行开业庆典,市容局都按着严格的程序进行管理。楼主所提到现象是我县招商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我们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下一步工作中出现类似现象,我们将和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共同创造好的市容及交通环境。
寿县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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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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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07-11-27 10:34
我们非常欣慰地看到市容局确实比以往进步了许多,至少态度是比较诚恳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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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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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07-12-06 21:27
十分感谢十四楼的,是招商引资企业啊,招商引资企业当然可以把宣传的台子搭在人行道人,礼炮放在大街上,行人在人行道上也可以无法通过,行人应该绕道从大街上走,礼炮可以占了半个街面,另外半个街面又要行人,又要让南来北往的车辆通行,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堵塞,要不是招商的企业借给他八个胆他也不敢违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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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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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07-12-07 10:48
既然是招商引资企业那违反一下规定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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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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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07-12-29 19:09
许多巷口摊点连连,行走困难,市容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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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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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08-01-01 22:02
市容局管理确实不能让人满意,垃圾到处乱堆,寿春中学南墙外简直就是垃圾场,一年多都无人过问。作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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