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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寿县政府:“新农合”是为谁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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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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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1-07 15:33:1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县县委县政府:
俺是一农民,最近因生病住院,需转院治疗,却被出示一张告示书,告知不能转置六安市人民医院,因为该院不是本县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如非要去该院,则报销比例极低。俺想请问县委、县政府:六安市人民医院是六安市最大的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医疗技术水平最高,设备最好,就医环境最好,为什么不将该院作为本县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为什么国家给俺们老百姓救命钱俺们做不了主?为什么你们干部们住院都是拣最好的医院住?
——— 一位农民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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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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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01-07 21:46
可以去淮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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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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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01-08 09:05
你想要好的医院做定点,但是也要人家医院愿意才行呀?
人家不要定点走廊上都已经住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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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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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8-01-08 20:45
“新农合”的电话号码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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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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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8-01-10 17:15
看了楼主的贴子,我估计楼主并不是农民,很可能是市人民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之所以这么说,原因有三:第一,据我所知,市人民医院被评为“三甲”医院的时间并不长,一般农民朋友是不可能知道的;第二,寿县的所有医疗机构从未向住院患者出示过什么所谓的告示书,告知不能转往××医院,至于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的比例低,是因为省里有统一的规定;第三,根据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规定,不管是县内还是县外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必须与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寿县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曾主动与市人民医院联系,并派人到市人民医院,但从当天上午10点等到下午4点,一直找不到人,协议没有签成,自然不能作为县外定点医疗机构。
寿县合管中心电话:4037176 4022161 一楼大厅:4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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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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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8-01-10 17:30
寿县新农合试点之初,在遵循安徽省合作医疗各项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减轻负担”的要求,以保障参合农民群众最大利益为根本目的,在合符各项必需程序的同时,努力做到为民、利民、便民。现已初步形成中心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群众就医合理化、方便化。
上述匿名所发的言论有失之实,系无端捏造。有以下三点足以说明:
一、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卫农[2007]6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07年8月17日,我县合管中心以挂号信函,邮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资料至省内各家合符基本条件的医疗机构,文件中要求申报新农合定点医院的各医疗机构必须在医药费用及用药目录上严格按照新农合相关政策要求,保障参合农民的根本利益,同时接受新农合和参合群众的监管,但六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至今不予理睬。
二、从发言所用言词可知发言者并非我县参合群众,所谓的“最大的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当时尚未对外公布,社会群众如何知情?又谓之“医疗技术水平最高,设备最好,就医环境最好”,这“三最”又是哪一级部门授予的称号?而且上述所指“被出示一张告示书,告知不能转置六安市人民医院,因为该院不是本县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如非要去该院,则报销比例极低”一说,更是恶意中伤!刻意在我县新农合试点之初,让广大农民群众造成对新农合政策的误解。目前有些医疗机构在新农合监管措施尚未完善之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多种手段攻城掠地,在群众的病痛上雪上加霜,我们管理中心一班人心系群众,07年在六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的我县参合患者,均按照报销程序给予补偿,各报销情况在我县合管中心均有备案可查。
三、合管中心发函及送达相关文件,六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却故意推诿,不予接纳,同时根据县外患者资料了解统计,其人均住院费用高达7800元以上,至使大部分群众不堪重负,这也是与新农合惠民政策相违背的,在相对于参合群众的低收入水平的情况下,如此高额医疗费用,是无法真正做到利民、惠民的。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是按照惠民的原则,经过严格筛选、考核,然后考评通过的,而且每年要接受定期稽查和监管,为了保障参合群众的最大利益免受损失,希望全县的参合群众,就近择院合理就医,如因病情需要的,管理中心本着人性化的原则,电话告之就行,从未发过告示书。
县合管中心成立以来,始终实行“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妥善处理每一件小事,耐心解释每一项政策”的服务承诺,全心全意为参合农民服务。针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参合患者利益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权监督,同时希望各位参合群众以及各界人士共同保护参合患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如对新农合相关政策有疑问,可致电到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64-4022161,监督投诉电话:0564-4028069,我们将热诚欢迎各位患者的参与,衷心的为您服务,及时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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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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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8-01-10 22:30
我在六安人民医院做个阑尾手术花去医药费用5000多快钱!我开始想可能大医院就是贵!俺就回家到合作医疗中心报销..过了几天俺拿到了报销钱500快!俺就问那里的工作人员为什么我就报了这么点?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用的药品好多不是农民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药品.我对这件事情很郁闷!就今天这个机会我想问问六安市人民医院:
1.你们为什么给我们用那些不给报销的药品、还有进口药品?
2.是不是你们在药品方面有什么所谓的新药品回扣?
3.我们农民去看病你们那里有个别医护人员态度有点瞧不起俺们农村人?
4.健康咨询收费怎么看?就是去问问病人的情况也要收费.还起了个比较好听的名字:健康咨询!
5.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减轻农民负担你们却在农民看病的问题上做文章
以上是我的观点、我认为六安人民医院不定位是我们县县外医疗机构是正确的。是对我们老百姓负责.是我县医疗主管负责人英明的抉择.我们坚决拥护对我们老百姓看病收费低、医术高、服务态度好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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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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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8-01-10 22:44
六安市人民医院确实是全市医疗条件最好,技术最高的医院,作为患者有权利有理由要求在这样的医院就诊。如果在市人民医院治病报销的比例低,那肯定是要损害患者的权利的。治病最讲究的就是药到病除,越快越好,有利于人的健康也有利于降低医疗费用。乡镇的卫生院虽然报销的比例高,但医院条件差、医院技术低、服务态度差,虽然报销的比例高,但往往会治了很长时间却找不出是什么病,既耽误了治病,也相应增加了费用。到条件好一点的医院由于医生经验丰富、技术高,医疗条件好,服务规范,病治的也快,费用也就相应的节省了。久病至贫就是因为有了病长时间治不好,花了很多钱却治不好病,医疗负担很沉重。因此,降低医院费用,减轻医疗负担的最好办法就是尽早治好病,而条件好的医院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中央出台了很多的好政策,其中就是“新农合”,有了这样的好政策,我们一定要想法设法让政策发挥好的作用。这是密切干群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中央最近要求各地一定要保护好群众的利益。温家宝在与群众座谈时说,群众的事是最大的事。最近又要求坚决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这是中央为群众谋福利,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具体体现。而目前的操作的“新农合”政策虽好,却也还有不少值得改进之处。有些地方确实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如全市最好的公立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不是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低的问题就是需要改革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利于群众治病,就有可能损害群众利益。
总之就是一条硬道理,中央给了地方一本好经,地方政府和部门一定要好好念,更不要念不歪了。我目前不是农民,但来自农村,祝愿农民患者早日康复,也祝愿我们的“新农合”越办越好,越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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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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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8-01-11 23:14
要尊重群众的选择,这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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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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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8-01-13 22:49
谢谢楼上的夸奖!我相信我们县的“新农合”越办越好、越走越好!因为我们“农合”有优秀的工作人员、有英明的中心负责人、和抉择果断的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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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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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8-01-15 17:50
5楼的说法完全不对。楼主说的是事实,并非你所说的捏造。这我是有体会的。07年秋天我叔患阑尾炎,从安丰连夜到六安一院,第2天早晨得知在六安一院看病县里是不给报销的。即使报销,比例也是极底的。没有办法,我们又用市一院的120车牵着叔的生命到了县医院。5楼说的原因是主观的。不符合我们参合群众的实际。连你自己都说‘07年到六安一院就诊的我县的参合患者均按照报销的程序给予补偿’,我就是纳闷:补偿和报销是对等的吗?为什么六安一院的费用高?因为那里的医疗条件设备好,谁有病不会选择好的医院?即使费用再高患者也会排队到走廊上的,因为我们不能拿我们的生命来开玩笑,我们开不起玩笑的。我还想知道,为什么隶属六安的寿县参合群众到六安一院看病报不了,而在淮南可以报销呢?是不是7楼所说,中央的一本参合的好经给念歪了啊?[愚见,语言不妥还请见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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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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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8-01-20 19:25
10楼说法真是无稽之谈!~什么和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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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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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8-01-23 21:02
新农合的同志还是很认真负责的。我前天下午去办理相关手续,2~3分钟就搞定了.工作人员态度和蔼,热情.向他们致敬.
开了收据,让20日后去拿款.并要求留下通讯号码.工作规范,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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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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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8-01-25 13:40
10楼千纸鹤的发言纯属无稽之谈,这位朋友说07年秋他叔患患阑尾炎,从安丰连夜到六安一院,第2天早晨得知在六安一院看病县里是不给报销的,这不是胡言乱语吗?因为07年度六安一院是寿县新农合的定点医院,08年度因六安市一院不愿与我县签定服务合同,而取消了该院的定点资格.所以说07年在市一院住院不给报销之说岂不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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