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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几个城建问题咨询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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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恶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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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4-30 13:11: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建纪[2008]01号
会 议 纪 要
三月十四日,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建委成员会议,会议由建委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仲儒主持,建委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远峰以及建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建委办公室成员列席会议。会议主要研究城区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及有关建设事项,现纪要如下:
1、寿州社会福利中心选址用地。同意寿州社会福利中心选址在城南保障圩南侧、寿六公路西侧,总用地规模80亩以内,为社会公益设施用地。项目规划应与县城总规衔接,留足道路红线。项目建设要确保合理的容积率,不得浪费土地。具体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2、“老年公寓”项目选址用地。同意老年公寓选址在城南保障圩以北、寿六公路东侧,总用地规模40亩。为公共服务类的居住用地。土地由国土部门收储后,规划定性,实行招、拍、挂落实建设单位。考虑此处为近期建设地段,寿春镇、国土局在征收土地时,可以批量进行,以方便开展群众工作。
3、城区两座垃圾中转站选址。一处位于寿蔡路与宾阳路连接口北侧,排水渠东侧,另一处位于农机路与规划中的交通路相交点西南角。每一座用地规模为2亩。定位时应尽可能让开城市道路交叉口。具体由市容局组织实施。
4、明珠花园东侧废水沟处置。该宗地位于明珠花园与灌溉渠之间,总面积2.04亩,依照明珠花园规划,与明珠花园小区衔接后按居住用地挂牌出让。具体工作由县国土局、建设局明晰土地权属后组织实施。
5、老城区西街新华书店原仓库后16户改造项目。此项目为02年建委批建未实施的遗留问题。鉴于土地已挂牌出让,多数民房已拆除,会议原则同意按原规划挂牌条件组织实施,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以内。建设单位要在处理好相邻关系的前提下开工,并控制好建筑风貌,配齐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局、市容局要严格控制体量和容积率,履行好相关手续。
6、寿春镇南关、东津拆迁安置点及城市规划区外黄台移民迁建规划选址。会议原则同意明珠大道与宾阳路延伸交叉口东南一带拆迁安置点选址。其他拆迁安置点及黄台移民迁建选址,由寿春镇、建设局、市容局按照县城总规提出初步意见后,再行研究确定。为节约用地,防止重复建设和拆迁,从2008年起,城市规划区拆迁安置,必须建设多层建筑,不再建单户低层建筑(原来已确定的项目除外)。具体由房管、国土、建设等部门负责拟定城市规划区农民拆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出台实施,对农民因家庭分户需特增住房在此办法中一并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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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建设局,东津拆迁范围是哪里?黄台移民是哪个村民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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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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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05-01 09:40
是呀,东津拆迁范围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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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5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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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05-01 10:15
这个问题建议咨询一下移民办(县水利局),他们掌握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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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0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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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8-05-01 11:06
那就请移民办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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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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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8-05-04 10:28
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建设局了解的不确切,建议您咨询一下县移民办(水利局),他们掌握的比较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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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恶狼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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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8-05-07 16:28
能不能把标题改一下?
问问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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