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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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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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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6-23 16:12:5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是否可以在车管所设立便民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窗口,免得车主东跑西跑到处找不到缴费地方。
二、是否请上路执勤人员戴上帽子,否则驾驶员以为你招手是搭“顺风车”呢?执法形象问题是一定要注意的了。寿县交通局的制服是否是“寿县特色”?我开车到合肥、芜湖、滁洲等地方,发现交通局蓝色制服上标志全都是黄色的,另外人家全是着装很整齐的,一看就知道是上路执法的。查车全放有检查标志,以防交通事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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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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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06-23 16:15
还有:上路执法的能不能换成正宗的,不要全是大尾巴狼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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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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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06-23 16:17
假冒品牌上路跟木桩似的,一点精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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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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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8-06-24 08:41
回一楼:
一、车管所是交警部门的,属公安部门管,交通部门无权在那设置收费窗口的,所有交管站都有收费大厅的,楼主直接到交管站或分局的征费大厅去办理即可。
二、感谢关心,接受建议,交通人向领导反映此事。现在全国的服装不统一,才造成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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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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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8-06-24 15:56
交通管理部门的服装属于国家取缔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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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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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8-06-24 16:13
交通人:久违了!
请看“西内环已不堪重负”帖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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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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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8-06-24 16:46
热烈庆祝交通人复出!解决“西内环已不堪重负”问题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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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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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8-06-24 18:52
一线(治理超载超限)交通执法人员着装是国务院同意的,请看安徽交通厅的答复:1、根据交通部“在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一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暂缓脱装”的通知精神,省运管局明确全省运政执法人员着装以省政府法制办2003年12月30日《关于全省道路运政执法人员规范着装问题的批复》(皖府法函[2003]158号)确定的样式为准:衣服以藏青兰为主色调,纽扣和相关章徽以黄色为主色调,佩有“安徽运管”臂章。具体着装方案和图片样式请向所在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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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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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8-06-24 18:56
安徽交通运管执法人员着新式制服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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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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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8-06-26 21:07
交通执法人员制服全国不统一,但全国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对此皆有明确要求,也就就是说在全省范围内是统一着装的,请看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对执法人员的着装要求:
安徽省道路运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树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执法形象,严肃风纪,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道路运政机构中正式在编、专职从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人员,统一着运政执法服装。
第三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对道路运政执法人员的着装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服装的计划、制作、发放、管理工作;市、县、(市、区)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运政执法人员的服装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对本单位着装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经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准,报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新增人员须满3个月后方可办理申报手续。
第五条 道路运政执法人员的服装标志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应按《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服装标志发放标准及使用年限一览表》(详见附件1)规定严格执行。
第六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向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编报服装制作计划。年度计划于每年的6月底前上报,临时性计划,于每季度末前上报。
第七条 计划核准后,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向指定的服装生产厂家下达生产计划。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按计划要求,负责做好货物签收衔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向厂家联系制作购买业务或擅自提高标准。
第八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随同上报的服装计划,按服装制作成本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预付50%的费用,服装制作完毕,货物签收后再将剩余部分数额如数付给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服装生产厂家按合同规定统一结算。
第九条 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应按季节变化,准确规范地穿着服装。具体标准如下:
(一)冬装、春秋装:佩戴硬肩牌、肩章、藏青色胸牌、领花。穿着时,制服配着内衬衣、系领带,男戴藏青色大檐帽,女戴藏青色软帽;
(二)夏装:佩带软肩牌,肩章、蓝色胸牌。穿着时,短袖配着夏裤、女可配着裙子,衣服下摆不能束在腰带内,男戴白色大檐帽,女戴白色软帽;
(三)外长袖(季节交换服):外长袖佩带软肩牌、肩章,蓝色胸牌。穿着时,系领带,配着春秋裤或夏裤,衣服下摆必须束在腰带内,男戴白色大檐帽,女戴白色软帽;
(四)多功能服:肩上不能佩带硬或软肩牌,肩章。穿着时,冬装制服必须穿在内;
(五)执行检查任务时,制服的左胸前应佩带执法证,左臂佩带臂章。路上执法时,腰扎武装带,可配带头盔。夜间必须加着反光背心。
第十条 道路运政执法人员上岗时,必须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庄,风纪严肃,并能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姿态,并注意下列风纪:
(一)帽子佩戴庄重端正。不戴时,摆放或挂置应整齐井然;非执行任务、室内工作时可以不戴帽子;
(二)男性不得留长发、蓄胡须、烫卷发、剃光头,女性不得化浓装、戴耳环、项链、手链、脚链等;
(三)调查取证时,不能戴墨镜面对当事人(烈日下除外);
(四)穿着制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不得穿高领毛衣、系围巾,不得赤脚、穿拖鞋,不得敞襟、卷裤、挽袖子,各类服装不得混穿;
(五)执行检查任务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严禁背手、袖口插手、搭肩、挽肩、揽腰、席地而座;
(六)不准将自己的胸牌号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准将制服借(赠)给非运政执法人员穿着;
(七)不得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得着装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第十一条 道路运政执法人员,调离道路运政执法岗位时,由所在单位负责将帽徽、领花、肩章、胸牌等标志收缴,并逐级上报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其个人着装档案。
第十二条 全省道路运政执法人员的季节性换装时间,应相对统一。每年的5月下旬至6月上旬和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分别为春秋装与夏装交替换装期间。外长袖、冬装、多功能服等,各地除整队训练或公务集体活动外,可根据当地气温情况自行调节穿着。
第十三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服装计划、发放、管理、监督等各类制度,建立道路运政执法人员个人着装档案台帐,实行一人一档。
第十四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加强道路运政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经常性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并将违反着装规定的,可列入单位执法考核记分范围。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指正、取消执法资格、开除等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基层单位执法人员着装不齐的一个重要原因源于装备严重不足,比如夏天戴的白凉帽、制式领带、内着制式衬衣、、反光背心、停车检查警示标志…等等。如不慎发生意外事件,人家代理律师会在法庭上说你没有按规定着装、没有检查标志…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
当然如果没有严格要求,再好的装备也白搭,因为有的执法人员没有这个意识,他们照样穿的乱七八糟,像一群土八路。
其实交通部门是可以在车管所设立窗口的,请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和管理办法》第五条 各级公安、农机部门应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助、配合公路管理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供车辆动态的有关资料;
(二)车辆年检、换发牌照时,应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派员参加,查验养路费缴纳情况;
(三)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改装和报废等手续时,应当查验养路费缴纳情况。对未按规定缴纳养路费的,责令其到公路管理机构补缴,未补缴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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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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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8-06-27 11:29
楼上的说明更清楚,感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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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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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8-06-27 21:39
寿县的交通执法工作我真搞不懂,一个字“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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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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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8-06-28 22:10
寿县的交通执法工作是不是应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搞一个“查处分离”。比如可以借鉴舒城运管的经验,全县上路稽查的只有执法大队(下设若干中队),在运管所设立交通违章处理中心,稽查与处理分离。规范执法,统一处罚尺度,推行“阳光执法”,杜绝了计划经济条件下落后的分散执法模式(各个交管上站随意上路,随意执法、随意…)。有效的执行了交通法律法规,树立了交通执法的良好形象。总而言之是规范执法、严明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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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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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8-08-23 20:28
寿县交通局在最近治理超载超限中,还是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事情。比如对严重超限的车辆坚决做到缷货然后处罚,对公路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由于治超力度较大,运输价格亦有小幅升高。特别是一线交通执法人员付出了很多。克服高温、灰尘、噪声、…及高强度劳动,不畏少数驾驶员的威胁、恐吓。确实不容易。但也有不足之处,比如执法人员的着装不整(没带帽子,没设置检查标志)。也有少数没有缺货处罚的车辆通行。对少数锁车门溜之大吉的重型超限车辆无任何办法。其实可以购置大型货车车轮锁对其中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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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g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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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08-08-25 11:37
回楼主:有关摩托车事宜请到南门外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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