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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严禁有线电视转播节目时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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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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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14 17:46:2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7月11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严禁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节目转播中插播广告的通知》,通知说,近来,个别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转播和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商业广告,甚至是非法的医疗、药品游动字幕广告,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为严肃广播电视节目转播传输纪律,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广播电视社会公信力,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7号令)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广告播放管理,坚决杜绝在转播、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广告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线电视网络机构等广播电视转播、传输机构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总局17号令和其他相关规定,令行禁止,坚决停止在转播和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任何商业广告。
二、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有线电视网络机构转播、传输情况的监管,对违规问题,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违规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机构,除对违规机构依法严肃查处外,还应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广播电视广告监播系统的技术手段,要将对电视广告的监播前端扩展到有线电视分前端,以强化对节目播放、转播和传输的全面、有效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省、地(市)、县三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广告投诉受理制度,7月20日前应将本单位的广告播放投诉电话再次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必须及时核查处理。
五、接到本《通知》后,省、地(市)、县三级有线电视网络机构要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并防止出现反弹。各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相关机构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于8月1日前上报总局社会管理司。 (来源:广电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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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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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07-14 22:37
寿县电视台整天哪个频道都插播广告,每天都烦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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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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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07-15 08:29
本来八个频道的字幕已让人倒胃,现又加了八个,我们怎么看?医药广告可信吗?寿县电视台,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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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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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8-07-15 08:33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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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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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8-07-15 09:32
寿县广电局如何执行国家广电局的文件,做到令行禁止!!7月20日后,全县人民天天都在看着你们是否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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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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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8-07-15 11:37
到7月20日如果还不纠正,建议同志们都向上面反映,看一看群众监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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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你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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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8-07-16 09:49
每次中央5套或6套看的好好的,给你来段寿县台广告,气的我直撞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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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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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8-07-16 10:56
以挣钱为目的.,也不管药品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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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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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8-07-16 19:44
好帖子为何被人做工作去掉,为什么县电视台不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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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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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8-07-16 21:31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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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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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08:57
那些广告真倒胃口!真讨厌!其声音还突然增大...滚动字幕遮挡节目台词...这些现象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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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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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0:47
寿县电视台我很少很少看,太气人,看半小时节目,也要看半小时的广告,最气人的是广告太烂,尽是些小药品广告。不知为什么无人管--工商?质监?药监?“广告法”?都管不了?????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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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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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8-07-18 08:54
2008.7.20就快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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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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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8-07-18 09:36
寿县广电局如何执行国家广电局的文件,做到令行禁止!!7月20日后,全县人民天天都在看着你们是否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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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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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08-07-18 21:49
别再用假药广告去赚钱了,给寿县电视观众一个洁净的电视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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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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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08-07-21 08:43
今天是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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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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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08-07-21 10:28
政策在寿县执行怎么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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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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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08-07-21 10:59
强烈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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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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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08-07-21 17:34
关于《广电总局严禁有线电视转播节目时插播广告》的回复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必须完整、准确、及时转播中央一套广播电视节目,省、市局也明确要求转播其一套节目。为此,我县自广播电视台(站)、有线电视网络开播之际,就严格执行。对于外省、市节目的转播,各地广播电视部门没有转播的义务,而且中央台其他频道和外省市节目落地均采取自愿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所以是否转播或插播广告不在《暂行办法》(总局17号令)规定范围之内。
寿县文广局 寿县广播电视台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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