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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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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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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16 09:35:2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敬告网友
近日,寿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寿县人民政府论坛规章制度》第四条“用户名称在(ID)可以用中文,也可以使用英文、数字、符号等,禁止使用污秽、谩骂、含有政治色彩、含有歧视性文字作ID”;第七条“论坛注册会员在发帖时应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论坛保留对会员所发帖子的处置权,可以编辑、修改直至删除”;第九条“论坛注册会员应遵守相应板块的发帖要求,对于不符合板块要求的帖子,版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转移到相应板块直至删除”等规定,对个别帖子进行了删除。有关网民可以根据《寿县人民政府论坛规章制度》第六条“论坛注册会员可以通过规定程序参与论坛建设与管理,可以通过已有的渠道对论坛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规定对论坛管理建设工作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到寿县信息中心办公室反映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但绝不可以滥发帖子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污辱、谩骂和人身攻击,否则,寿县信息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给予警告、禁言、封ID直至封IP,情节特别严重者,寿县信息中心将依法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寿县信息中心
200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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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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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07-16 10:08
喜欢在网上骂人的人,大都是心理上的懦夫。让大家争做一个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的寿县网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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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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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07-16 10:33
做有素质的寿县网民!拒绝谩骂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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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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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8-07-16 10:58
版主,国家大了,什么声音都有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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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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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8-07-16 11:21
人与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没有尊重便没有对话。不要理他!更不要往心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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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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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8-07-16 17:40
这个帖子要顶一下,不准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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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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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8-07-16 17:47
讲清道理才好,骂人就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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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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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8-07-16 18:06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不体谅体谅论坛管理者的辛苦,还骂人.发自内心的BS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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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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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0:12
鞋子真诚的希望,这里能建设成为一个讨论问题的交流平台,大家都能够发表自己对小城政治和经济发展的见解,共同为寿县的发展出谋献策。本来这是个好事,可是为什么要把它变成一些人,进行强词夺理互相进行不友好攻击的战场呢?凡是来到这里的网友,是想表达自己的一些见解,发表自己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当然,这些人并不是职业的政治家,也不是专门政治专家,那么就不可避免的会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大家应该相互理解,可以用一种探讨问题的友好方式指出问题的所在,而不应该采取抓住一点,攻击全部的做法,来加以毫不留情的打击甚至是在漫骂。 论坛的发展离不开你的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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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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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0:17
你讲的很有道理8楼,可你自己想想,你审帖发帖从来不带个人观点吗?
你站在中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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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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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0:22
如果你是工作人员,你会把一些过于偏激、辱骂别人的帖子发上去吗?而且但凡每件事情应该有事实根据,无凭无据、无理可证的帖子你会发吗?而且我保证我发的帖不会带有任何一丝个人观点,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毕竟论论坛不是我一个人的论坛,而是寿县人民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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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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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0:40
但事实上有些帖子,不辱骂,不偏激,但代表或表明自己的观点的帖子,你就是不发,为什么?难道和你观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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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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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0:43
请问你审核发帖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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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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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0:43
有据可依,有理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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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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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1:08
支持鞋子,这里只是一个交流平台,而不是战场。一切都要讲究有据可依,有理可证。如果你真的有什么证据想反映一些什么,你完全可以直接去找相关部门,而不是在这里捕风捉影的去发表一些自己的想法或是看法,或是对于别人的攻击。希望大家也都谅解一些。这里是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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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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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08-07-17 18:19
支持!请大家理解他们的工作!做文明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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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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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08-07-18 08:12
言论要自由,不管是采用骂还是采用文明讲话。到底都是来自底层对事情看法的声音。我觉得,国民素质还没达到每个人都讲文明的程度。楼主拿条款来制止,我认为只能是要求。起不到不能引导作用。各位可以继续发表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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