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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交通局运管所办理营运证问题
游客: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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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人的农用车在江苏苏州被交通运管查获,按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理由处罚5000元。原因是车辆的实际外廓尺寸超出《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中规定的四轮农用运输车外廓尺寸最大限值长6000mm.宽为2000mm,高为2500mm.依据是违反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68条。实际我的农用车外廓尺寸长为8700mm.宽为2300mm.高为2500mm.可我在寿县交通局运管所办理营运证上登记的外廓尺寸就是实际尺寸。也就是说寿县交通局运管所许可不被苏州运管承认,到底哪家对呢?请回复。并且江苏苏州交通局法制科的负责人还让我回到寿县交通局运管所把营运证上的外廓尺寸改为按拖拉机登记证书登记的外廓尺寸为准。
游客: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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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08-28 09:38 按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5]524号 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现颁布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自2005年12月1日起核发并开始使用,至2006年11月30日核发结束。在核发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各地不得对未核发地区持旧证的车辆实施行政处罚。2006年12月1日起,旧证废止。   为加快道路运输信息化步伐,各地应积极推广电子证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第二代身份证式样制作《道路运输证》IC卡,便于实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如推广使用IC卡尚不具备条件,目前也可暂用电子标签技术作为过渡。电子证件与纸质《道路运输证》同等有效。 附件: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    2.《道路运输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4.《道路运输证》主证的内容为业户名称、地址、经营许可证号、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吨(座)位、车辆尺寸、经营范围、核发机关等。“经营许可证号”填写经营许可证上后12位阿拉伯数字,“车辆号牌”填写车辆号牌号码加上号牌颜色,“车辆类型”填写车辆厂牌型号,“吨(座)位”填写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或者载客数,“车辆尺寸”填写车辆外廓长宽高尺寸,以车辆出厂合格证书数据为准。副证除了与主证同样内容外,还有经济类型、备注、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违章记录等内容。“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以及其它经济分类,“备注”填写危险货物和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填写车辆技术等级和审验结果,“违章记录”填写车辆违章的情况。
游客: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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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08-28 14:38 “以车辆出厂合格证书数据为准”在实践中恐怕难以执行。因为合格证在上牌时已被车管所或农机监理所收入车辆档案中。一般是按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外廓尺寸数据进行登记,因为登记证书就是按车辆出厂合格证书数据登记的。但在农机监理所上牌的农用运输车,行驶证上没有登记车辆的外廓尺寸,只有按拖拉机登记证书登记的外廓尺寸为准,一般不会超过《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车荷及质量限值》中农用运输车外廓尺寸最大限值长6000MM,宽2000MM,高2500MM。如车主提供不出拖拉机登记证书,只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车荷及质量限值》中规定的最大限值进行登记,而不能按车辆实际外廓尺寸进行登记,因为很多农用运输车都属于“超标车”,农机监理所为了创收而迎合经销商和车主的需要,违反规定为“超标车”上的牌。上农机小牌可以不缴车购税,年审不缴营业税等税收,养路费也可以少缴。
寿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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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8-08-28 17:04 楼主所提出的问题1楼和2楼的朋友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在此补充一下,县运管所在办理车辆营运证时,均是按照业主所提供的行车证上记录的各种车辆参数而定的,所以在此问题上县运管所是完全按照程序,依法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