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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狼狈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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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狼狈喝彩 小儿问我 “狼狈为奸”怎么解释。我胸有成竹地回答:“贬义词,指互相勾结干坏事。”而后我又自鸣得意地补充:传说狈是像狼一样的兽,前腿极短,走路时要趴在狼的身上,没有狼它就不能行动。所以用“狼狈”形容困苦或受窘的样子。比如:十分狼狈,狼狈不堪等。 “有人见过狈吗?狈到底长什么样?”小儿一再的追问一时让我语塞。“狈”到底长什么样呢?传说中的动物真的有吗?是否像麒麟一样的子虚乌有?狈似狼,狼似狗,那么狈也像狗吗?前腿极短是否像袋鼠?带着如此多的疑问我决定对狈做一次“研究。”当翻阅了一些资料后,一个与人们印象中完全不同的狈逐渐浮现在眼前。狼狈,不应受鄙视,当受景仰! 我们都知道狼是群居性社会性动物,有着严密的分工和阶级观念。食肉,所以凶残是其本性也是其本能,不捕杀总不会有动物乖乖送货上门吧。狼在狩猎时也多表现出较高的智商,又怎能会容忍一个“异类”趴在自己的身上,传说中还指手画脚地指挥!事实是根本就没有狈,所谓的狈也就是狼。意外失去前腿的狼。也许是畸形,天生缺少;也可能是后天的被捕兽夹所困,为求生而自断前腿(只有狼能做到这点)。狼群不会抛弃同类,会继续带着伤病的同类风霜雨雪继续生活。断腿的狼有过被捕获的经验,指挥一下也完全有可能。 史书资料上多有记载人们看到狼狈的情形,有的写的还绘声绘色,但是终究没有抓住过狈,所以终不知究竟。直到1979年在黑龙江省的一次集体捕狼行动中,成功包围了一组狼群,里面就有一对狼狈。人们欣喜若狂,以为要抓住传说中的狈了,估计心情不亚于要看到麒麟转世。最终收网时狼群却成功逃脱。只有行动不便的两只“狼狈”被双双抓获。当人们对那只狈做了仔细的研究之后最终确认,那只狈是一只狼,一只怀孕的母狼。那只驼它的是一只高达威猛的公狼。它们是一对狼夫妻。公狼本来也是可以成功逃脱地,但是没有,它选择了留下。据说捕获时两只狼的眼中都没有了凶残的目光,只有一种安详和平静。看到此后我顿生感慨,这对野狼伉俪的生死与共至死不渝足以让我们人类汗颜。不能同生但求同死的无言承诺人又有几个能做到? 我不在认为狼狈就要为奸。我不在认为狼狈在一起就要干坏事。相反,我对狼狈心生敬意,我要为狼狈的风雨与共致死不离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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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09-07 10:44 我不在认为狼狈就要为奸。我不在认为狼狈在一起就要干坏事。相反,我对狼狈心生敬意,我要为狼狈的风雨与共致死不离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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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09-07 14:13 狼和狈的生死与共,足以让人类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