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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劳动部门继续关注、解决:寿县信用联社的代办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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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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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05 16:41:1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在我们寿县,从联社到基层信用社,有着一大批代办员,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大多代办员工作在一线,都已经四十多岁了,却仍然无法解决身份问题,拿着“低保”工资,有的一家之主连生活都无法维持,联社领导整天只提这样那样的要求,却视国家的法律不顾,不为这些代办员解决实际问题,代办员泪往心里流,何来工作积极性?一名句话:用了你就应该一视同仁,否则你宁可不用。
请劳动部门关注、解决一下,这是全县一百多名信用社代办员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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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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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10-08 18:59
楼上讲出了我们的心声,作为一名代办员,每天付出的不比任何人少,但得到的却是最少的,没有工资系数,最可悲的是联社还要我们交一万元的风险金(以前是两万元),好象只有代办员才会做违法违规的事(其实这些年违法犯罪的全是正式工),动不动就叫你回家,没有法律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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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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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10-10 09:20
根据网贴反映“寿县信用联社的代办员问题”情况,近日,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前去县信用联社进行劳动用工情况检查。经对县信用联社劳动用工合同、工资支付情况的调查,县信用联社的在职人员和所使用的代办员都已按照《劳动法》规定,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同属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关于代办员工资支付情况,县信用联社已按基本工资和等级岗位责任工资合计形式发放,支付工资在省颁布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没有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现象。
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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