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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税务部门,寿县华联怎么不给我们发票?
游客: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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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寿县华联买东西从来不给发票,只是给小票,怎么没有发票?税务部门怎么不来查查,存在严重偷税、漏税现象。
游客: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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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10-20 13:28 华联的问题太多了,只要去查就能查到
游客: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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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10-20 22:25 大家到华联购物注意小票上实际收款有时比看到的标价要高,欺骗消费者
游客: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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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8-10-21 15:28 商业发票的管理是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发售的.可由县国税局负责检查.
游客: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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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8-10-21 15:53 寿县国税局应该给我县大型超市安装税控发票,方便消费者索取发票,也能堵塞税收漏洞,这方面寿县地税局做的不错!你看现在连大排档都有税控发票。
游客: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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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8-10-21 16:45 一是大型超市发票使用极不规范。目前,国税部门对大型超市发售卷筒票,但这种票无存根,超市可以随意打印。相当一部分超市大量使用自制的“小票”,造成超市收支在税收监控体系之外循环,而离开了“发票”这一控管税收的重要凭据,税务部门实在再没有什么好的监控手段。二是由于目前税控收款机因技术原因不能广泛推行到位,对超市的税基监控成为难题。现有的超市本来实行的是统一收款,内部有严密的财务核算程序,但商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不会如实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销售额,这就造成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税基,使税收监控很难到位。三是商家使用的税控收银机,品牌很多,功能不尽相同,税务人员很难全部掌握这些收银机的功能。商家篡改收银机机内数据,税务机关很难发现。即使税务机关责令其提供相关资料,但真实程度难以控制。四是由于超市销售产品数量大、品种多,每天销售情况也不尽一致,商家会根据每日销售情况决定收银机的使用台数,税务机关不可能准确知道商家每日收银机的使用情况,这样纳税人就会乘机“瞒天过海”,收银机多用少报。
游客: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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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8-10-21 16:47 (一)严格执行增值税税收政策,对超市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征管。一是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50号文件的规定,重点理顺大型超市、连锁经营户的增值税管理方式,对超过小规模标准的要严格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规范实施管理。对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要督促其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对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严格按销售额和法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准使用专用发票。二是要认真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加强认证、报税管理。三是积极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工作。四是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认真落实“三约谈一核实”调查制度,确保一般纳税人户籍情况真实。加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严格执行先比对、后抵扣的政策。五是加强对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核。运用增值税低扣凭证审核系统对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运费凭证、废旧物资、海关完税凭证、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进行全面审核检查,认真推行内河、公路货运发票税控系统。 (二)推行税控收款装置,对税基进行有效监控。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迅速开发和推广技术成熟的税控收款机,并对所有大型超市安装。通过税控装置记录纳税户的每一笔经营收入、经营项目,税务机关通过采集这些数据情况,从而达到税控的目的。通过税控收款机,加强对超市税基的有效监控。 (三)严格大型超市发票管理。始终抓住规范用票、严格审核、理顺秩序三个关键环节,整顿超市发票管理秩序。规范大型超市、大型商场用票,全面废除“小票”,实现售货开具发票和集中收款,规范发票填开,加强税收监控。通过发票管住超市收入源头。实行发票验旧购新制度,严把发票审核查验关。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对用票资格、保管条件、开票人资格、票面限额、用票量、开票范围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保证专用发票安全。 (四)加强对大型超市的纳税评估。一是加强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增值税异常申报户的评估监控,加强税负分析,凡发现零申报,负申报等税负异常的,要认真进行“约谈”,对有偷逃税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二是加强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种收入收益、费用的审核,规范财务成果核算,加强往来帐目审查。同时,要加强对大型超市的税收巡查。税收管理员要强化责任,加强对大型超市的日常巡查,掌握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税收漏洞。
游客: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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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8-10-22 16:38 楼主应该问一下服务台,是否确定不给开发票.如果确定的话,立即打12315,工商部门会给予他们处罚的.打印出来的小票,不要发票的话也就是那样了. 华联这样的公司交税可能是定额的税.所以开不开票对他们没有大的影响.
游客: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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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8-10-22 22:57 看看合肥市的大商场是怎样实行税控机的。我县应好好学习一下,堵住寿县大商场的偷漏税行为。国地税能公开寿县华联每年交的税收吗?
游客: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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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8-10-23 17:20 看看合肥市的大商场是怎样实行税控机的。我县应好好学习一下,堵住寿县大商场的偷漏税行为。国地税能公开寿县华联每年交的税收吗?
游客: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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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8-10-27 10:08 加强对商业营业超市的税务监督管理,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希望县税务部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引进较为先进监督管理设备,监督税务征收。同时,每年应公布寿县华联超市的缴税情况,以带动全县其他行为依法纳税。
寿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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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8-10-29 09:01 网友们好: 按照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质监总局等4部委文件精神,推行税控收款机遵循“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原则。“统一标准”,即税控收款机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生产;“生产许可”,即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通过资质审查、获取生产许可证,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政府推广”,即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必须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品牌进行选型招标,以防无序竞争,确保推广应用的力度和效果;“分步覆盖”,即在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地区、行业差异以及以往应用电子收款机及其它管理系统的程度不同等实际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分行业、分类型逐步推行。同时,文件还明确了各部门在推行中的工作职责,即,各级政府负责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税务部门负责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质监部门负责税控收款机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信息产业部门负责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产品系列号的审查、报批和监管工作;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接受税务、质监、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在商业零售企业推行税控收款机,是一项政府牵头、各部门协作配合的系统工程。目前,全省尚未在商业零售企业全面推行税控收款机,各地也无法自行推行,应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我县国税部门将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密切与财政、信息产业、质检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按照省、市国税局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稳步、协同推行。 对于楼主所反映的问题,您可以携所执有的购物小票到寿县华联换取正式发票,如果寿县华联拒绝,请您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564-4029623 联系部门:寿县国税局征收管理股 寿县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