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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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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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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2 17:21: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尊敬的医院领导: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在婚假,产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单位也下文规定了,但有的科室,却不执行,假期不发奖金,请医院明察,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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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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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8-12-13 20:32
楼主可以打电话.4022111可以举报是那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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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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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8-12-15 14:51
奖金和工资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不上班哪来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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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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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8-12-15 19:19
奖金是科室支出,你都不上班,凭啥拿别人的劳动所得,你好意思拿么???
发也是医院发,,,,发医院的平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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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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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8-12-15 20:39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晚婚晚育职工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其他单位都能很好的执行,为什么医院就不能保障产妇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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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xx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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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8-12-15 20:42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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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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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8-12-16 10:26
请医院执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请院里给予回答,不要回答是科室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他们没有发不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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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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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8-12-16 12:47
要么不给,要么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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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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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8-12-16 17:20
科室人员劳动所得的奖金,科室有权。医院也不能强迫啊。要知足。你那文件是什么时候的?别人劳动所得你好意思拿吗?医院又不是全额拔款单位,其他收入全靠科室人员劳动而来,别人劳动所得你能心安理得拿吗?讲真了,医院就给上级拔款数给你,你讲不出。医院没有权利强迫下属拿出自己劳动所得的钱给你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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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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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8-12-16 19:40
偶不是说楼主,其实应该知足常乐的,别把钱看的太重,想想农民工们,生小孩能有工资吗?还是那句话,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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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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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8-12-16 20:06
单位人员的福利,是医院统筹的,也不是科室有权力讲不发的就不发的,单位职工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医院应该发平均奖,这样科室人员也不会有什么意见,文件也能执行。科室也不是私人开的,没有权利自主决定,那样的话也没有必要要医院领导了,院长也可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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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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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8-12-17 11:39
9楼讲的对,知足常乐,不要把钱看的太重了,你还要回科室上班的,搞僵了没好处。我是局外人劝你不要为了几个钱,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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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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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8-12-17 18:23
我觉得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合法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医院还有上级政府管理可以去投诉!都怕得罪人还要国家法律法规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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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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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8-12-18 12:40
楼上的火气还不小呢,得理不让人,那你就去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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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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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08-12-18 19:07
婚假产假发奖金是国家的政策,是维护劳动者的权利。该有的福利为什么不给呢!
如果象有的楼主说的不上班哪来的奖金,那你退休后是不是也不该给工资啊,你都不上班了,退休几十年不上班为什么让别人挣钱养你呢!那样的话退休也不应该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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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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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08-12-19 15:12
那天阿陪老父亲到县医院门诊部看病,在拿药的时候,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两个拿药的医生满脸通红,都喝的醉醺醺的,脚下打裱,满嘴酒话,其中一个人还把药发错啦!我们在拿药的窗口都能闻到阵阵酒气,闻起来令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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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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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08-12-19 16:51
工作日不准喝酒,你怎么不举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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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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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08-12-19 23:23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是法制国家.职工在婚假,产假期间享受在职时全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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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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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08-12-19 23:24
县级医院不是私人诊所,不是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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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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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08-12-21 16:39
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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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09-01-06 16:41
前段时间皮肤过敏让朋友陪同一起到县医院门诊部皮肤科看病,那位女医生把我带到对面屋子看了一下然后从柜子里拿了一盒药说20块钱你从这屋付下,我当时很纳闷医生怎么不给我开处方让我到下面交钱拿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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