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17 | 回复: 4
|
请问文化局?
|
|
游客:1108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09-01-03 11:15: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在外打工多年·现因金融危机影响工作受困。想回老家炎刘镇开家网吧。但是镇上已经有家网吧了。请问文化局新的一年开始了是否可以办理新证。如办不了.是否可以从其它乡镇转买网吧证件吗?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
|
游客:0639
未注册会员
|
沙发
跟帖时间:2009-01-03 18:39
呵呵,不用问了,现在是全国不允许新增一家网吧。有可以转手打一家下来经营吧。
|
|
游客:0856
未注册会员
|
板凳
跟帖时间:2009-01-04 08:56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以楼主,就算你想打一家的 做法都是违法的 !
|
|
游客:0903
未注册会员
|
地板
跟帖时间:2009-01-05 09:03
楼主,你好,,,,我也是家乡镇的,和你情况一样,,,我到过文化局问过,,,领导们说的很坚决,,,,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以楼主你就死心吧!!我现在是静观,,,如果听到有那个乡镇新增网吧,你在到文化局说个明白!!
|
|
寿县文广局
未注册会员
|
4 楼
跟帖时间:2009-01-05 17:20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吧合理流动,也必须符合县里制定的规划。
寿县文广局
2009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