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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农合
游客: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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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定占药房取消后,问从哪购药方可报销?
寿县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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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2-23 17:16 一、根据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及特种疾病鉴定程序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卫农[2008]93号)精神及《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及特种疾病鉴定程序与管理办法 (试行)》要求,慢病患者应到县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就医流程与管理:鉴定为慢性病与特种疾病的参合农民持慢性病与特种疾病证件、慢性病与特种疾病门诊病历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后诊疗,并在其慢性病与特种疾病门诊病历上记录后,其发生的符合慢性病与特种疾病政策的费用可享受慢性病与特种疾病补偿。 慢病补偿: 1、一般慢病门诊补偿比例(名义补偿比)设置200元门槛费,扣除自费部分后按50%执行,全年累计封顶钱2000元。 2、特种慢重症:经专家鉴定组认定,如全身肌肉痿缩;苯丙酮尿症等,确因医药费用过高,严重影响农户家庭生活的,经县合管中心批准后封顶钱可提高至5000元或可参照住院比例补偿。 3、慢重症原则上半年结算一次,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正常生活的经核实后可缩短至三个月结算一次。 二、特种病特殊用药须经县中心审批后,到指定医疗机构代购或指定药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