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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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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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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4-16 09:28:1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老城区居民危房改造的原则是原面积、原层数批建,不准扩大,这是老城保护的需要,还望居民予以支持和谅解。 ”我们对这句回答有些疑惑,那为何房地产开发商能在城区大面积、高楼层的开发,请给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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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建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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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4-16 18:15
对老城区保护从政府到公众都有一个认识上逐步深化、逐步科学的过程,随着县城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建设旅游城市,避免老城区大拆大建已逐步形成共识。目前,除县城过去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继续实施外,一律不再批准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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