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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农合结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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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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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4-22 23:06:5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寿县新农合结算中心,在外地祝愿治疗的医药费用这么报销?手续怎么办理?比例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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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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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4-24 08:50
楼主:您好
在外地住院出院后,可携带您的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及你的参合就诊证、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您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结报代办点去报销,报销比例为:县外非定点医院:在扣除起付线及自付费用后按1万元及1万元以上,两部分分段计算,报销比例为1万元以下40%,1万元以上45%;县外定点医院:在扣除起付线及自付费用后,1万元以下按55%,1万元以上按65%报销,另外,我县已与六安市二院、六安市中医院、六安市四院、淮南东方集团肿瘤医院开展新农合“直报”工作,即我县参合群众在以上医院住院,出院后直接在上述医院结报。具体可直接电话咨询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咨询电话:4030311 4022161 4028069 感谢您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寿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200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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