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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寿县农村信用联社代办员,请劳动部门、联社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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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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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4-26 17:38:1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们是寿县农村信用联社的代办员,多年来我们为寿县信用系统的发展壮大奉献了自己的一切,看到信用系统的发展我们由衷的高兴,但是寿县信用联社在待遇却把我们一脚踢开,我们每个月,拿着低保工资,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没有系数工资,没有工龄工资,没有学历工资),还强制每个代办员交了一万元的押金(其他人不需要交),《劳动法》实施已几年了,但是寿县信用联社却一直不依法办事,给予我们同工同酬待遇,我们很多人都承担着抚养家庭的重担,靠每个月几百元的工资根本都无法生活,不仅如此,联社连效益工资和节假日加班费也区别对待,我们也是最低的,叫我们怎么生活得下去?在这里,我们要大声说一句:我们也需要生存,请领导们关心一下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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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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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4-28 11:21
尊敬的“游客”及所有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感谢各位对农村信用社的高度关注,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发展也正得益于您们的理解和支持。应该说,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从2005年以来,经过全县广大信合员工的艰苦奋斗,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支农主力军的地位得到明显体现,社会认可度获得巨大提升,特别是2008年末,全县农村信用社摆脱过去的经营困境,一举扭亏为盈,成绩实属不易。
代办员(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后,本系统内现称地方统筹员工)问题是农村信用社历史遗留下来的特定群体,由于这个群体历史上在招工途径、用工形式等方面均存在不规范现象,也是我们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工作重点和核心内容。我们也正按照联社2006年制定的三年改革方案,稳步、扎实推进这项工作。随着联社经营状况的改善,地方统筹员工的收入也得到大幅提升,这一点已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核实,动辄就提“低保工资”是不严肃的。
帖子反映的问题,县劳动保障部门对此也很重视,劳动监察大队领导多次深入联社及基层信用社进行调查,并向联社提出整改措施,我们出正在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逐步落实整改措施,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创建和谐的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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