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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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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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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5-01 23:01: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位于北过驿巷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隶属寿县中医院,被非法出租。文物单位为何不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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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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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5-02 17:07
大家都在为如何开发古城保护和发展而发愁,楼主拍的不正是我们寿县现在最需要的旅游资源吗?这不正是我们寿县古城现存的,依然还活在我们老百姓中间的历史吗?这不正是我们寿县自己的历史吗?这些历史历尽沧桑,依然挺立在活色生香的现实生活中,这需要“他们”多么大的“毅力”啊。如果哪一天他们再也无法挺直身板站在我们身边,我想那时的我们也只好去博物馆的历史资料里去缅怀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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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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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5-02 17:10
房子是要住的,如果没人住,空闲着坏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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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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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5-02 17:27
是住的没有错,但是住还得有住的规矩,住的要求。这么老的房子,本事就是危机四伏,如果我们只简单的把房子租出去就再不去前往查询租住者的租住情况,不定期去检查老房子的是否存在需要维修的情况存在,那么我们又怎么保障了我们的老房子没有什么安全隐患呢?这些老房子基本上都是砖木结构的,所以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做细致,做到防患于未然。
但是不知道这处老房子的房权和管理情况到底是如何的,即使是私人的房子,我觉得我们政府和相关单位也应该积极主动的帮助房主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协调。因为老房子能存活下来真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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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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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5-02 20:15
不知卫生局。文物局对这种丑恶现象如何看待,我们的文物破坏在你们手上,对得起良心吗?文物何以为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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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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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05-02 21:26
历史留下的遗产,就应该保护起来。我们寿县要搞旅游,我没有像黄山那样自然风光就得保护好我们的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希望有关领导注意,这些东西有些地方想要也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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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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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9-05-03 10:12
刘少海的名气比起孙状元来太小了,要保护先保护好孙状元的故居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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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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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9-05-04 08:37
人是房的胆,不住人即倒掉,住人才有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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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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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9-05-04 11:07
刘少海的故居现在变成“状元府”了,怎么没人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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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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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9-05-04 11:25
看了之后心情很复杂,怎么办呢,怎么办啊,我牵挂的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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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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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9-05-09 10:38
感谢广大网友对寿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刘少海故居是我县境内保存较完整的古建筑群之一,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保护好这一古建筑群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财富。
对于大家反映的情况,我局已于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向刘少海故居的产权单位——寿县中医院,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我们将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以确保古建筑群的安全和合理利用,使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得到永续保存和可持续利用,为子孙后代造福。
寿县文物局
2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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