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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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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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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5-25 14:35:0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第一胎是女儿,今年已经十二岁了,上个月检查怀孕了,但我听说生了二胎以后要结扎的,我不想结扎,但又不知政策是怎么规定的,自己采取避育挫施或放环行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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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计生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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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5-26 09: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提倡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一孩后应落实放环节育措施,生育二孩后应落实女扎手术。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感谢你关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要请你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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