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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建设局、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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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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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5-30 11:19:5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建设局、市容局:
我是水务局家属区居民,在我们水务局大院里面,清水湾后墙下有一处违章建筑,此违章建筑在07年搭建时就已经被市容局2次强制拆除过。现在又热火朝天地开工建设了,请问建设局、市容局:此处违章建筑的再次开工是否得到了你们的许可,请建设局、市容局给予明确答复。
水务局家属区居民
200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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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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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5-30 18:30
2年前的违章建筑还依然存在实在不应该,有关部门要出来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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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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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5-31 07:58
昨日到此院找人,的确发现这处违章建筑正在施工,2年前在墙壁上写下的斗大的“拆”字还非常醒目......,执法真的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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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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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5-31 08:04
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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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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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5-31 08:11
拆了2年没有拆掉的违章建筑居然又开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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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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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05-31 09:37
拿出强制拆除南门外的力度出来就不怕拆不掉了,可惜,水务局是政府的职能机关,执法力度不一定都一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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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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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9-05-31 09:49
不会吧?二年还没有拆除?这都是执法力度不够留下的历史问题,希望尽快解决!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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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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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9-05-31 10:01
貌似在盖停车棚,想起来了,有一次我在里面停车,一小时收我10块钱停车费呢。哈哈,人家单位搞点业余收入也应该理解,只要不落入某个人的腰包就可以了,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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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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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9-05-31 15:49
2年前在墙壁上写下的斗大的“拆”字还非常醒目......,执法真的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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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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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9-05-31 16:57
呵呵,这样的尚未解决的违章建筑在城区还不少,有关部门是不敢对其强制执法的。恐怕还是面子的问题,不管怎样,呵呵,人有见面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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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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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9-05-31 17:32
此处违章建筑我局未予许可,请予市容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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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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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9-06-01 08:49
请市容局的同志给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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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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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9-06-01 09:03
建设局的答复是明确的!这样看,问题就处在市容局身上了,此帖出现后迟迟不见市容局的同志来回帖,也未见有市容局的同志去管理此违章建筑,眼看此违章建筑就要完工了!同志们啊,在其位要谋其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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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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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9-06-01 10:16
凡事就怕“认真”二字,若没有“认真”,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在群众的眼中就会大打折扣!继续关注市容局就此问题是如何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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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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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09-06-01 16:37
凡事就怕“认真”二字,若没有“认真”,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在群众的眼中就会大打折扣!继续关注市容局就此问题是如何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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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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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09-06-01 20:33
为什么这样的违章建筑到这个程度才会有报道呢?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水务局230多户居民不及时反映呢?水务局家属区是不是需要这样一 个停车场?希望有关领导及管理单位到实地进行调查,多听听小区群众反映!!!本着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工作态度来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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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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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09-06-01 22:14
那我停车从来没有收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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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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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09-06-02 09:43
住在大院里面的人停车的确不收费,但外面来的就免不了了,除非你是他亲戚或熟人。另外,违章建筑的判定与群众的意见有联系吗?15楼的观点是不靠谱的,按照你的说法,只要群众满足了,在什么地方建什么样的违章建筑都是无可非议的哦,同志啊,这都什么时代了,还能说这么幼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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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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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09-06-02 14:01
有利益冲突了 其实不盖停车棚也是停车 盖停车棚也是停车 作为水务局一居民 我倒是希望车停在棚内 最起码外观上看上整洁 孩子和老人也有个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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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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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09-06-02 16:00
利益与法的较量,人情与法的冲突。我到觉得你们不如先到市容局把手续办齐了再开工,这样按程序合法的来办事不好吗?不论怎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啊,法律法规还是要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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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市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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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09-06-02 16:32
网友您好:您所举报的违章搭建,我局获悉后当即进行了查处,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我局责令当事人限期自拆。现已拆除新建部分,我局已派监察队员继续跟踪管理。现将拆除违建相片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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