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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文广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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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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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5-30 16:20:2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南门广场的露天卡拉OK每晚都是高分贝,在KTV消费不起的红男绿女们至少要
高歌到深夜一两点。我统计了一下,从我们住的寿春苑到状元苑,至少有上千
户深受其害,现在临近高中考,可我们耳朵里的噪音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久。
夜深了,简直是鬼哭狼嚎。请文广执法部门管理一下吧,不要再踢皮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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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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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5-30 16:33
建议执法部门要么依法取缔,要么至少迁移到楚风楼那里
是在是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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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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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5-30 1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卫生保护和噪音污染管理》里面有规定的,大概是四十多条里规定的。确实吵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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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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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5-30 23:40
高分贝噪声属于环境污染,环保部门应该出面管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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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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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6-01 15:11
南门广场的露天卡拉OK属于无证照经营场所,我单位已经下发了停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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