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61 | 回复: 4
|
请文广局、环保局行动起来
|
|
游客:1056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09-06-02 11:02:4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南门广场的露天卡拉OK问题,已经反应了好多次了,
可是到现在“歌声依旧”,依然鬼哭狼嚎到半夜。
皮球可以踢,可是高、中考能等人吗?
市民的休息问题难道就不能被保证吗?
我们想知道这个皮球要踢到什么时候为止!
作为执法机关,没有收费就可以不作为了吗?!!!
|
|
游客:0236
未注册会员
|
沙发
跟帖时间:2009-06-02 14:36
太对了。顶起来。。。。。。。。
|
|
游客:1102
未注册会员
|
板凳
跟帖时间:2009-06-03 11:02
有上千户深受其害,现在临近高中考,可我们耳朵里的噪音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久。
夜深了,简直是鬼哭狼嚎。请执法部门管理一下吧,不要再踢皮球了。
|
|
游客:1114
未注册会员
|
地板
跟帖时间:2009-06-03 11:14
为了孩子们,请有关单位出来管一管吧。
如果你们家的孩子今年也参加高考,也遇到这样的无奈,你们会怎么办呢?
|
|
寿县文广局
未注册会员
|
4 楼
跟帖时间:2009-06-04 16:39
《关于南门口露天卡拉OK的情况说明》
南门口广场的露天卡拉OK有两户,都是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允许擅自设立,多年来一直无证经营。做为文化市场主管部门,我局稽查大队多次责令其停止经营,但这两户不予理睬。按照有关规定,无证照经营的应该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由于我局不是执法主体,对其也无可奈何。
这两户露天卡拉OK主要在夏秋季夜晚经营,经常唱到深夜1至2点钟,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寿春苑至南门口这一段居民反应尤其强烈。2009年的中、高考即将来临,周边居民在寿县政府网上发贴举报这一情况,我局执法人员按上级要求,告知这两户立即停止经营,但是他们不予理睬,其中一户态度恶劣,蛮不讲理,经营场地属乱搭乱建。
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建议由政府牵头,工商、公安、文广、教育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性取缔,没收其经营设备,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还周边居民一个安静的夜晚。
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局
2009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