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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税务部门回答:单位代交个人所得税给收据吗?
游客: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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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没有交税的凭证,是不是交了,搞不清楚。 请税务部门答复: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就是不给缴税收据的;从哪里能查到缴税的记录?
游客: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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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6-25 21:28 这个问题问的好!希望税务局尽快回答!
游客: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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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6-26 09:30 首先,现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开票的征管模式都是对扣缴义务人开具汇总的纳税缴款书,扣缴单位以缴款书纳税人留存联做账。 其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税务机关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经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这里有个前提,即扣缴单位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的以下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主管税务机关应以个人身份证照号码或个人纳税编码为标识,归集个人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逐人建立个人收入与纳税档案。 第三,由于我县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目前都未能实现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税务机关不掌握纳税人的个人明细信息,无法归集汇总数据,所以目前只对部分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暂时还无法向全部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只有实行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纳税人才能较为顺利的收到完税证明。在你所在单位未能实现明细申报前,如有需要,你可以通过单位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完税证明,在税务机关查实你的实缴税额后,为你开具完税证明。 第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征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要求,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10万元以上单位,从今年6月份起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在今年年底前力争将所有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我局对此项工作历来高度重视,以作出具体安排。由于需要采集个人信息,还希望每一位纳税人密切支持,相信不久的将来,你就会收到属于你自己的完税证明。 寿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