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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罐问题问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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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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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7-20 08:47:1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今天一早在东街换家里的煤气罐,被商家告知除了每瓶70元的煤气费外,还要加收每瓶煤气罐本身25元的检测费,请问:1.这种巧立名目的收费是否合理?即便需要检测,也应该是商家承担费用,为什么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我们喝的瓶装鲜奶,难道商家也要类似的收取奶瓶卫生检测费或奶瓶消毒费么?显然这是不合理的。2.这种每瓶煤气罐本身25元的检测费,我们下次在换煤气时,是否需要重复收取?老百姓有这样的承受力么?
此事关乎民生,请物价局重视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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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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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7-20 09:11
绝对的霸王条款,一个罐25元,乖乖,发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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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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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7-20 09:34
我们前年已交了检测费,检测了一次。怎么现在又要搞?想发财就来回折腾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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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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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7-20 10:04
这个钱好像是技术监督局收取的,不知是否合法!请有关部门过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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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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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7-20 11:49
老百姓挣钱都不容易,这样牵涉到每家每户的乱收费,县里应该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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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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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07-20 16:54
想钱想疯了呀!!!这年头在寿县这个地方,消费水平高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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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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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9-07-20 21:23
现在天价液化气就已经用不起了,相关部门还在搭台收费,象这样以后大家都用电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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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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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9-07-21 11:36
请物价局给个说法,让老百姓心里有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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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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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9-07-23 17:00
这种事情难道就真的没人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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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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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9-07-23 21:23
寿县的液化气市场被刘某垄断了,原寿县第一液化气公司因寿春水泥公司改制而租赁了,在寿春镇一个供应商当然好控制消费市场,可是苦了老百姓.25元检测费是有一部分还返商家.听说液化气中加入了某种醚,成本降了,燃烧值也降了,苦了城关普通百姓.官商勾手哪个来关心老百姓,君不见古往今来亡百姓苦,兴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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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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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9-07-27 17:06
各位网民大家好:
谢谢你对物价工作的支持与鞭策。
一、液化气价格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实行差率控制,我县2006制定的《关于瓶装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寿物价〔2006〕3号)文规定:1、综合差率控制在10%以内;2、经营者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核定具体的零售中准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3、液化气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行价格申报制度。现在执行的瓶装液化气价格已申报,在核定的差率控制范围之内,并略低于周边县市价格。
二、钢瓶检验收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2008〕86号)文件规定:1、民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共分9个检测项目,计15元/只,其中:(1)残液(余气)处理1元/只;(2)清洗蒸煮(焚烧)1元/只;(3)内外部检验2元/只;(4)瓶口螺纹检查、重量容积测定1.5元/只;(5)瓶阀、安全装置检查1.5元/只;(6)壁厚测定2元/只;(7)水压试验2元/只;(8)气密试验2元/只;(9)置换处理2元/只。2、外埠检测上浮20%。
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计量检定等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9〕115号文规定,从2009年6月10日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降低10%执行。
四、根据六安市物价局六价费〔2004〕60号、六价费〔2009〕4号文规定,增加3项收费内容,即:除锈打磨2元/只,喷漆3元/只,检验标牌1元/只。
五、最终收费标准每只钢瓶检验检测费用为22.20元。
对超标准收费行为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液化气市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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