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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局真的做到了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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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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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7-27 11:33: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我亲眼目睹了昨天店铺老板殴打、谩骂行政执法局人员的经过。我为行政执法局的同志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一幕由衷称赞,同时为暴力抗法的市民深恶痛绝。
昨天上午八点多,我在政和楼门前。我发现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同志在开展市容整治工作。当他们一行五人执勤到县政府南侧(南照壁巷)第一家商店,发现该商店出店经营严重。领头的一名执法人员走到店铺门前,告诉该店铺老板(据说姓杨),现在开展市容整治工作,请出店经营的自行把出店的商品收回店里。该店主当时手里拿了一条很长的湿毛巾,听见执法人员的话,大为恼火。大骂:“你们乡下人,上来才几天,来管我们县城人了”。大骂的同时,便用很长的湿毛巾在领头的执法人员头上、身上乱抽,并用拳头打领头的执法人员。那位执法人员的胸部、腹部多处被打,眼镜也被打落在地。但该执法人员始终未还手搏击、还口相骂。其他执法人员上前劝阻,店主就同样抽打、破口大骂。其中一名执法人员告诉店主,要冷静。店主大骂:“我抄你全家”!又过了一会,又来了几个执法人员宣传劝阻,店主又拿成瓶的矿泉水砸向执法人员。一名摄像取证的执法人员,摄像时,也遭到了拳打脚踢,但也未还手。当时现场人好多,千人万眼,都对店主的行为很不满。不像话!人家执法人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真是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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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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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7-27 12:14
寿县城关内街道本来就窄,做生意的都这样出店经营,大家出门都不方便,应自觉。管理是对的,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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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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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7-27 17:28
向行政执法局的同志表示敬意!但同时也提个醒:对于无理取闹的商户、暴力抗法的商户应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持坚决打击,还寿县城一个洁净通畅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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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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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7-27 17:50
在人身受到攻击时,怎么还不反击,这可是革命的光荣传统呀,打不过吗,毛主席老人家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做人不能太软弱。行政执法也一样,遵重对方不是屈从对方,只要是正义的,心中装着老百姓,我看就是打了那些横人,也是对他们的警告!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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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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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7-27 17:56
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致敬!支持2楼的说法。就是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的不法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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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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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07-27 18:11
我不赞成3楼的说法,因为城管人员一旦还手,就是满理也就变成无理了。说不定,对方倒抓一耙,返说城管执法人员打人。那城管人员满身嘴巴也说不清了!但人间自有公理在!听说该店主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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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人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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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9-07-27 19:17
文明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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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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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9-07-27 20:15
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的不法商户!打了那些横人,也是对他们的警告!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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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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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9-07-27 21:32
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致敬!支持2楼的说法。就是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的不法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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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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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9-07-27 22:10
应当对暴力抗法者予以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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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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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9-07-27 22:14
这家店铺经营者很不讲职业道德,你要是到隔壁店铺买东西而从他家经过,他可能就会故意找茬子骂你。我是亲眼见到的,可憎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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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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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08:44
强烈要求对不法经营户进行打击,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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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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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08:47
县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一名暴力抗击市容执法的店主
近日,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暴力抗击市容执法的店主杨某进行了行政拘留。
7月26日上午8时许,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区开展夏季市容专项整治工作。执法人员在南照壁巷由北向南逐门逐户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进行宣传告知。当行至南照壁巷杨某店时,发现该店出店经营现象严重。执法人员当即向其宣传当前开展市容整治的标准、要求,告知其违法事实,依法责令其自行整改,坐店经营。杨某听后破口大骂,用拳头、湿毛巾对5名执法人员暴打,然后拿成瓶的矿泉水向2名执法人员抛砸,对调查取证的摄像执法人员拳打脚踢。 5名执法人员人身、人格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面对此情此景,现场20名执法人员,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文明执法,受到了在场群众的交口称赞。杨某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治安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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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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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09:05
圣经上说:要想使人灭亡,首先令其疯狂。
看来,这个店主已经到了穷凶极恶、自取灭亡的地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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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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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09:08
谁有这位“破”人或店面的照片,帖出来让大家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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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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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09:28
“不怕你现在闹的欢,就怕到时拉清单”——这是抗日战争时期对待那些汉奸讲的话;
“恶贯满盈、物极必反”——这是我对那些穷凶极恶之徒讲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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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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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09:52
市容局的人天天在街上管理太辛苦了,这位店主太损了!如果每位都像这位店主,寿县的市容还怎么管理?寿县的旅游兴县还怎么发展?素质太差的店主!我也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我能够看见市容局的人员工作坚辛,我没有职权去管理市容,但我会做个好的市民,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维护市容工作,促进寿县的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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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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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09:57
对如此恶人处罚应按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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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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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09:57
说的是棋盘街口的那家吧,我就是这街上的住户。去年县环卫所沿街设置了不锈钢和木质的垃圾桶,新颖美观。但是在县委会门口东侧安装的那个垃圾桶,大概离杨某店铺有6、7米远,谁往垃圾桶里扔东西杨就跟谁急,弄得人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这个垃圾桶被彻底破坏了!杨某没事常常坐在原垃圾桶水泥底座上,怪舒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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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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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10:02
管不好这家店铺,我看其他家讲道理的也不好管了!全县加快经济、旅游发展,面貌日新的今天,决不允许有这种街头青皮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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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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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09-07-28 10:18
应该严管重罚!拿出市容局的作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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