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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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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1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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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7-29 21:05:0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商品房销售信息中房产已“备案”是什么意思??有点不明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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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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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7-30 15:23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条)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销售信息中房产已“备案”是指该套房屋开发企业已与承购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已在网上报送至寿县房管局备案。
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期房,较长时间不能交付,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可以防止开发企业一房多卖,如果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预售款,一定要督促开发企业到房管局备案,领取《寿县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购房人发现开发企业售楼现场的销控表信息与寿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sxfdc.cn)上的信息不符,说明开发企业有违规行为,可以在网站上投诉。
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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