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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液化气钢瓶检测费
游客: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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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昨日新灌了一瓶液化气,液化气每瓶是70元,但要同时收取25元的钢瓶检测费,经营液化气的业主说,截止今年8月份,所有钢瓶要重新检测,每个钢瓶收取检测费25元,下次检测时间是4年后,业主说钱是帮质监局代收的,并且没有发票。请问质监局:本次收取的25元检测费是否有政策依据?
游客: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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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8-11 11:23 问得好!我也被收了25元,请质监局回答。
游客: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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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8-11 14:58 请有关部门告知一下!
游客: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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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8-11 15:43 我也被收了25元,请质监局回答。
游客: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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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8-11 16:12 质监局,请你们拿出收费依据,让我们明明白白交钱!
游客: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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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08-11 16:13 为什么收费不给发票,不给发票就是乱收费,起码是程序不当。
游客: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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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9-08-11 16:27 资监局不会说是质量协会收取的吧?!
游客: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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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9-08-11 19:14 质监局,请你们拿出收费依据,让我们明明白白交钱!
质监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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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9-08-11 19:18 各位网友,大家好!   谢谢大家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液化气钢瓶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对液化气钢瓶实施定期检验。液化石油气瓶YSP-10型和YSP-15型钢瓶,使用年限为15年,自制造日期起,每4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最后一次检验后使用3年,然后作报废销毁处理。其中检验工作由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钢瓶检测站进行并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用,气瓶充装单位负责送检工作。我局负责监督液化气钢瓶检验单位及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确保钢瓶安全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气瓶检验检测费用应按县物价局审批的22.20元执行。 附:县物价局“关于气瓶检验检测费用的答复”: 各位网民大家好:   谢谢你对物价工作的支持与鞭策。   一、液化气价格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实行差率控制,我县2006制定的《关于瓶装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寿物价〔2006〕3号)文规定:1、综合差率控制在10%以内;2、经营者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核定具体的零售中准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3、液化气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行价格申报制度。现在执行的瓶装液化气价格已申报,在核定的差率控制范围之内,并略低于周边县市价格。   二、钢瓶检验收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2008〕86号)文件规定:1、民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共分9个检测项目,计15元/只,其中:(1)残液(余气)处理1元/只;(2)清洗蒸煮(焚烧)1元/只;(3)内外部检验2元/只;(4)瓶口螺纹检查、重量容积测定1.5元/只;(5)瓶阀、安全装置检查1.5元/只;(6)壁厚测定2元/只;(7)水压试验2元/只;(8)气密试验2元/只;(9)置换处理2元/只。2、外埠检测上浮20%。   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计量检定等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9〕115号文规定,从2009年6月10日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降低10%执行。   四、根据六安市物价局六价费〔2004〕60号、六价费〔2009〕4号文规定,增加3项收费内容,即:除锈打磨2元/只,喷漆3元/只,检验标牌1元/只。   五、最终收费标准每只钢瓶检验检测费用为22.20元。 对超标准收费行为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液化气市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