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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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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8-27 00:49:4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综[2008]78号 联合发文《 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其中规定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借读费从2009年1月停止 ,请问就读寿县高中以前预交的部分是否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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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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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8-27 11:31
根据规定,全县所有中小学不再收取借读费。
寿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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