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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寿县计划生育办公室
游客: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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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寿县堰口的,是五月份在寿县堰口镇计划生育办好了生育证,现在上海工作,现在怀孕7个月了还未分娩,家里收到寿县堰口镇妇女妇检上环通知,觉得很奇怪,请问寿县计生办同志,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说,再说,长途驱车回家,流产谁负责!
游客: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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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8-27 09:15 很奇怪吗?在我们老家的同志,办事时很正常的!!!没责任心,还是他们有理。
寿县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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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8-27 16:09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立健全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和新生儿保健等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我们通知孕期育龄妇女每季度定期参加妇检,主要是为了跟踪和掌握孕情,以便及时为孕期育龄妇女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对于流出的育龄妇女,每季度可在流入地的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参加孕检后,及时寄回正规有效的流动人口孕检证明单即可,可不返乡,但如发现寄回的“证明”有虚假情况,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可要求其返乡。 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你继续关心、支持和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需咨询,请致电0564-4021823(县人口计生委),0564-4440533(堰口镇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