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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字路口罕见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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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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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8-31 12:08:3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8.31上午11时左右,一辆印有“古城商混”字样的水泥搅拌车在丁字路口向右转弯时,将一骑电瓶车的女子卷入车轮下,伴随“啪”的一声巨响,顿时惊呆了所有路人,3分钟左右,消防、120、交警都赶到了现场,在消防人员用了接近30分钟左右的时间,才将女子从车轮下解救出来,血淋淋的双腿那么的悚人眼球,路人都在感叹:没了,腿没了...转眼间生命失去了光泽。又是可恶的商混车!每次看见那个令人恐怖的大家伙鸣着启迪旁若无人的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的时候,我在躲闪之余都在暗自祈祷:不要伤了路人啊!
启示:随着新城的建设,寿县市民应加强自身素质,不要一位是城关人就敢旁若无人的过马路;广大驾驶员应加强自律,为寿县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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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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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8-31 15:30
可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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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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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8-31 15:31
路过,瞄了一眼,真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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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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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8-31 16:52
寿县有些司机素质是在太差了,特别是一些拖拉机和蓝鹰车,到处横冲直闯,还是希望所有市民出行注意保护好自己!不要指望司机的素质!为那些素质差的司机白丢了性命,会死不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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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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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8-31 17:50
城区交通压力大,驾驶员同志要注意控制情绪,在城关开车真的很难。我理解你们。但不要急噪。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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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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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08-31 18:04
寿县车祸在拷问丁字路口红绿灯,拷问寿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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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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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9-08-31 20:47
经过那,还看到一大片血迹。这个女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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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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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9-08-31 21:02
撞伤者是骑着自行不是电瓶车,车子被轧的分成几份了,真是惨呀!这一家人怎么过呀!修路修的寿蔡路和寿六路的车和人特别多,有些司机觉得自已开着车了不起了,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开。应该整顿一下司机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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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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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9-08-31 21:33
下班时路过都没敢看,太残酷了!转眼之间一个了鲜活的生命失去了颜色!不敢想象如果她真的失去了双腿,一时之间该怎样接受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
在这里要说的是,现在在发展南门外,但交通是其中的一大问题,每天上下班、上学放学高峰期都拥挤不堪,十分混乱。而丁字路口的红绿灯所起的作用甚微,对于左拐、右拐无法分清,虽然有交警指挥,但还是十分混乱。希望交通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尤其是对红绿灯的管理,这是关系到城区百万群众的生命安全问题,希望可以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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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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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00:24
丁字路口的红绿灯修好过后,通行的时间太短了,常常是直行车和左拐弯没有走完,右拐弯车了都开始放行了,然后就是混跑,安全隐患太大了,这个事,也给路人提个醒,.他们也不能闯红灯,生命有时也.是无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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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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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08:34
红绿灯不能只管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否则当绿灯放行的时候,摩托车自行车到处乱串,不出事才怪,只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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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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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09:43
据说这名女子抢救无效已去世了,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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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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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10:37
这下肯定能引起大家的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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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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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11:46
丁字路口的红绿灯形同虚设,建议县公安机关在此路口安装电子警察(摄像头),对闯红灯的机动车辆进行严厉的处罚。
另:丁字路口现有摄像头,那是治安管理用的,能否做到升级与交通管理合用,公安机关应该思考。
交警也很辛苦,目前正值寿县大建设,道路的尘土很多,值勤环境很艰苦,就是马路吸尘器。
市容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城区卫生环境的管控,对待渣土车辆应该管一管,可以借鉴大城市的做法,在施工工地出口处建立轮胎清洗槽,将出入工地的车辆轮胎清洗干净。每天要做到上下班前对路面进行洒水,现在地球人都知道,一洒水就有上级领导来寿县,否则是不洒水的,因为洒水要花钱。
交警部门应该加强城区建设施工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待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重点严格管理,定期召开安全培训会议,增强城区施工单位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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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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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14:33
该死司机 杀 杀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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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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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15:15
可恶!这些素质差的司机应该严惩!不能罚下钱就了事!至少应该判二三十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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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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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15:24
是的,听说这女子今天早已死了。悲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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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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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15:26
发生在家门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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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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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17:22
交警部门应设个摄像头,否则红绿灯可能对于无德司机,只能是摆设!还有像古城商混公司这类大车,交警部门应严格管理!否则,以后还会残害寿县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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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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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17:31
要真诚听取网民的意见,当初红绿灯坏了,没人修,如果当初仍然置之不理的话,想必出现了交通事故,有关部门干系会更大。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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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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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09-09-01 21:49
寿县丁字路口8.31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交通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彻底改变丁字路口车辆以及行人混乱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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