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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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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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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8-31 13:29:4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借读费从2009年1月停止 ,请问就读寿县高中以前2008年预交2008.9--2011.7月借读费,超期2009.1--2011.7月的部分是否可以退还。
您们给与的答复:“根据规定,全县所有中小学不再收取借读费。”很含糊,是否可以退还,请您们给个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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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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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9-01 15:22
从2009年1月开始,高中不再收取借读费,以前收取的借读费没有要求退还,具体事宜可与借读学校联系。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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