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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人事局)我们被忘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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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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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4 16:35:5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县人事局,我们事业年终评优的,为何没有被列入县委、县政府表彰名单之内?根据县委、县政府寿发[2009]47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奖励表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们事业单位人员受表彰人员也应有资格予以表彰的呀,为何就没有呢,难道你们把我们这些事业人员给忘记了,想到的就只有公务员吗,难道寿县的发展就只有公务员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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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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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9-04 19:20
我是瓦东的一名小学教师,07年年终考评为优秀,可08年春学期在县政府公示的表彰名单中我们学校的优秀人员却是我们学校的校长?!作为一名奋斗在教学一线的普通教师,这样的结果让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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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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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9-07 08:39
是啊,我赞成楼主看法,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难道只表彰优秀公务员们,而不去表彰事业单位优秀的工作人员?这些人都为寿县的经济发展作贡献,为何得到的结果就不一样了呢?请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们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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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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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9-07 09:11
感谢您对人事部门工作的关心: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通字[2008]4号文件规定“在无新的事业单位考核政策出台之前,仍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六人[2008]70号文件:“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须发《优秀证书》,奖金标准由其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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