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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口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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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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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16:13: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是一名在外打工的寿县窑口乡人,由于身份证到期,需要更换新的身份证,电话询问后得知必须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摄像、办理相关手续。考虑今年11月份考试必须使用身份证。于是在今年的5月1日回老家,5月4日在窑口派出所办理摄像、等办理身份证的相关手续(当时收取20元费用)。回到上海后6月9日窑口派出所电话通知我说:照片拍的不行,需要从拍,问之何种原因?说:不明原因。于是我在6月11号上午回到老家派出所,找到摄像人员从新摄像,之后我问:上次的为和不行?
摄像人说:你面部汗水造成反光所以不行,
我问:当时拍好以后电脑里就可以看出你为什么不提出?
摄像人说:我也不知道,
我又问:这次的照片你一定要看清楚了,如果不行我多拍几张,因为11份考试需要身份证,所以你一定要看清楚了,当时摄像人员说可以了。
回到上海以后大约一个月后我让老家的家人去询问身份证出来了没有,工作人员说还没出来哪,有过了一个月大约在8月20号我的家人又去询问,却告知说身份证照片还是不行需要再此从拍,于是我马上电话询问工作人员什么原因,说脸上反光,所以不行。
我说:我记得很清楚第二次的照片我当时自己也看过,摄像的人也看过说是可以的,为什么还是不行?
工作人员说:不清楚,
我说:为什么老是不行问原因也说不清,我这样来回跑,路费、还有工作耽误,谁来赔偿?
工作人员说:你来拍照片我们又没问你要拍照费用,免费为你拍的你还想怎么样?
我说:那你们不是要了20元吗?他说那是工本费,
我说:你们不是也拿工资的吗?应该对工作负责不是吗?
他就把电话挂掉了。后来我又打电话到寿县公安局反应这样的情况,寿县公安局的人说:“窑口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是有责任的,但是你也要体谅他们,我会打电话给窑口派出所的所长,由于我这里是110报警中心很忙的所以先挂电话了”
第三次回去摄像8月28日,找到摄像人员问什么原因?
摄像人说:不知道,我说:要看被退回的的照片,他不给,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勉强答应给我看了上传后又退回的照片,这时我发现第二次上传的照片是第一次拍的,我问道第二次的照片哪?他说就是这个,我让他查查看拍照记录,这时摄像人员才和我说是上传的人员搞错了,把第一次的照片重复上传了,所以导致让我来第三次。
我问:这样的问题是谁的责任,
摄像的人说:不是我的责任,是上传照片人的责任,
我问:上传照片的人是谁,
摄像人说:不知道,
我问:我这样的反复来回跑损失谁负责?
他说:我不知道,我说了不算,
我问:谁说了算?
摄像人说:我不知道,
我说:我要投诉你,
摄像人说:你投诉好了,没有用的。
后来摄像的人又告诉我说:“我也不容易,我又没有工资,我是义务劳动,在派出所里打打杂、搞搞卫生、拍拍照片、发发身份证,吃都是吃自己的。我就问:”现在社会还有义务劳动,你肯定是有好处的“他就说了:“就是给我一个当兵的保定名额,到时征兵的时候保我能去当兵,其他没什么好处”。
敢问然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人员来做摄像合适吗?虽然他是义务劳动,可是他的义务劳动给我这样的老百姓带来了损失(其实像我这样反复拍照的人太多了)。这样的损失又有谁来赔偿?还有工作人员既然以不收费而对工作不负责人或推卸责任!可是他们自己不是拿国家给的福利吗?我感到震憾!这样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就是这样为老百姓办事的!就这样的不负责任!我不敢说是谁的错误!我也没地方说理!我也得不到任何的赔偿!我只是想让更多的读者知道我的经历、有这样不负责任的机关工作人员!有这样的老百姓无处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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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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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9-05 19:12
工作干的好不好,到底体现在哪?我想这正是现在一些公务员要思考的问题。只有想明白了这个问题,我们的百姓才会尊重你们,才会体谅你们。
PS:个人觉得,工作干的好不好,体现在你到底能在你服务的对象哪里可以获得多么高的评价。体现在你到底能不能及人之难,及人之急的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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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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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9-05 20:55
气愤...强烈要求取消这个拍照人员的资格....,清理出派出所义务劳动资格 处理相关派出所责任人....太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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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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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9-06 08:35
这种情况不仅仅窑口一家,还有。更很重要的是杜绝任何地方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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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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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9-06 09:17
可以向县效能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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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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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09-07 09:01
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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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gaj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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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9-09-07 09:07
已提交,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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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4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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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9-09-07 09:14
这种事情太令人气愤!应该解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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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4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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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09-09-07 09:14
楼主的经历太典型了,建议县公安局,效能办以此事为突破口,狠治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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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公安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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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09-09-08 15:53
尊敬的楼主:
首先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并对二代证办理工作中给你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针对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迅速查明缘由,并与你保持联系,给予相应答复!
希望你继续理解、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寿县公安局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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