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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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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0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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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05 17:16:0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县汇通花园小区交付使用已有两年而业主的烦心事不段:到现在小区连个自行车库都没有,地下室只要一下大雨就进水,车量地方放,业主的自行车,摩托车动不动就丢失,物业公司仅看一下大门,拉一下垃圾,其它的一切不负责!能不能让房管局直属的物业公司接管,像管理明珠花园小区一样模式管理,还汇通小区业主一个安定详和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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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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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9-07 15:32
你好,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小区没有自行车库和地下室进水这两个问题应该找建设局、规划局和质量监督部门解决。
二、能不能让房管局直属的物业公司接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收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你们若要求更换一家物业公司,可以先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联系,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书面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重新选聘物业公司。法律、法规没有授予房地产管理部门随便更换小区物业公司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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