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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县物价局、县消费者协会
游客: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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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请问物价局:我忘交一次水费计22.5元的费用,自来水公司竟然另收了我13.5元的滞纳金,这样的收费合理吗?还有,我想预存点费用,自来水公司说预存最低100元起步这也合理吗?
游客: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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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09-12 09:09 这样的收费合什么理?合什么法? 没有单位可以管理吗?
游客: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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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09-12 10:04 霸王条款!建议你想办法用井水吧!
游客: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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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09-12 10:59 这就是垄断企业的霸王条款,他们横着呢!
游客: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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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09-13 14:19 前段时间就有人反映了,就是没人理睬
游客: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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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09-13 19:31 前段时间反映自来水公司乱收费问题,就是没有哪个单位出来管一管。
游客: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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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09-09-14 09:52 没办法 去交水费 早两天不行 迟两天要交滞纳金 预存最低100元
游客: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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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09-09-14 15:28 尊敬的自来水用户: 感谢用户对自来水公司的支持及监督。居民用水采取两个月一收形式,缴费期限每月15日至月底。逾期依据《寿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寿县自来水供用水合同》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谢谢支持。 寿县自来水公司收费营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