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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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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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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14:30: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在城区内欲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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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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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10-14 22:20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所购房屋产权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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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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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10-15 12:03
二手房过户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到我局房地产交易大厅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地址:寿春镇南照壁巷寿县房管局二楼
应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交易大厅现场领取);
2、买卖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
4、房屋买卖合同(应在房地产交易所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5、契税、营业税完税证明(在棋盘街政和楼对面征税大厅缴纳税收);
材料齐全,我局受理后,新产权人请与7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局房地产交易大厅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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