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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供销社(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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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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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7:33:5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一名2002年12月份的退伍军人,退伍后被安排到县供销社,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解决我上班的问题,一直以来供销社就以无岗位来拖延这个事情。几年下来了,我也去过很多次就是没有得到解决。近日我再次到县供销社但是得到的回复依旧是等。我已经等了有7年的时间了。难道一直要等到再一个7年吗?这7年来,县供销社未给我发放过一分钱生活费,也未给我购买任何类保险。 请问县政府我应该怎么办?如果实在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我只有选择向再上一级或者高级领导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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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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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10-22 10:40
分配工作,那是上世纪的事了。现在是自谋职业,要认清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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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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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10-22 21:35
唉,楼主果然高手,比你早退伍几年的都很少分配了,现在是自主择业呀,靠双手吃饭,有上网的时间,都能挣几个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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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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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11-09 22:05
我也是02年退伍的,不过我已经上班5年了,以前总是抱怨自己的工作不理想,现在看到楼主的帖子,我觉得我应该更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另外希望楼主能够早点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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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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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09-11-10 16:08
自主择业,可到民政部门去领取“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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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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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09-11-11 11:17
尊敬的楼主,你好:
2007年9月29日,县政府召开第8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未上岗问题的意见》。会议决定:1、2007年底前,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单位对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安排上岗;确实没有岗位的,由单位与城镇退役士兵协商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一次性发给自谋职业补助金和待岗期间生活费。……
寿县供销社
20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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