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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土地局与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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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11:14:2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土地局、房管局你们好:
我家于1989年在寿县城关自家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现有建筑证。
请问:现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望能尽快予以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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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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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10-31 10:28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请携带上述材料至寿春镇南照壁巷寿县房管局二楼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咨询电话:40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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