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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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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13:01:3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在国企上班多年,前二年有事请了长假到外地,现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原单位社保正常交(三金).现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我已交社保,才不扣工资,我想请问找哪个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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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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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11-25 08:1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由县社保所出具,联系电话402027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由县医保中心出具,联系电话4036504;失业保险参保证明由县劳动就业局出具,联系电话4022093.(寿县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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