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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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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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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05 20:48:2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安徽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商品房的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由城市燃气经营者与开发商结算并计入商品房价格,不得再重复向用户收取。
但现代汉城和春申佳苑的开发商在购房合同款之外,另行违规收取天然气安装费2300元,请寿县物价局予以查处,退还违规收费,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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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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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12-08 14:46
寿县物价局不能不采取行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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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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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12-08 14:51
退还违规收费,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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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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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09-12-11 09:58
一、新增用户建安(费)价格经县政府〔2004〕9号文同意按2300收取,是有依据的。
二、按照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的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由城市燃气经营者与开发商结算并计入商品房价格,但目前,我县天然气公司与开发商尚未达成协议,暂时没有计入房价,另外向用户收取,现在我们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规范该项收费。
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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