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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公家的违法建筑是否需要拆除?(提醒县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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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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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1 15:38:5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有人反映工业园附近的西湖花园内60栋楼绿地区域违法建设车库,造成北边住户门前仅有三四米的空间。据说是农场领导授意施工方建的,我们不排除这是施工方的借口,县行政执法局是否需要去调查一下,不然难服公众,私人不能违法建设,公家更不能带着个头,如果开了这个头,今后还如何进行新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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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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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09-12-21 15:47
你说的应该是移民迁建的房子,是呀,车库占了一半通道,实在不像话。市容局或者建设局是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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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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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09-12-21 15:51
小区内的是归物业自己管,业主可以到物业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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