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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动保障局:2009年生育保险款医保中心为什么要算做2008年的,2008年度财政又没有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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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103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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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3-17 10:11:0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生育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民生工程。2008年度国家财政没有预算,从2009年起寿县财政纳入预算,而教师缴纳的2009年生育保险款医保中心却把它算做2008年度,2009年度生育人员发生的费用不给报销,这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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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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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3-17 10:58
你好:
生育保险做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五大保险之一,我县于2008年元月正式启动实施。按政策规定,我县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任何单位不可少缴或免缴社会保险费用。2008年参保后,有部分单位因多种原因没能及时缴费,但并不等于就可以免缴。单位缴纳费用后,县医保中心按地税征缴的数据输入电脑,管理软件会自动将费用按月份依次划入单位帐户。请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费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寿县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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