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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寿县汽车站加强安全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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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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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4-14 09:43: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4月4日上午,本人从寿县汽车站乘座一“依维柯”客车到六安,车牌为皖n82362。当车行至窑口时,车箱内传来一股股酒精味,经检查是一乘客带的二壶纯酒在行李箱内,塑料壶被压破酒流到行李箱内,十分危险,乘客们纷纷指责驾驶员、售票员和携带酒者不负责的做法,要求下车,但驾驶员还是继续行驶,当车到堰口街道时,本人和大多数乘客下车后,驾驶员才勉强对携带酒的乘客和酒壶拒载。
法律法规严格规定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带入客车内,而此车在发现带有易燃易爆物品后,在众乘客的抗议下仍然行驶十几公里,不知把对乘客的安全负责放在何处。希望交通主部门特别是寿县汽车站一定要加强源头管理,防范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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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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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4-14 10:33
汽车站不能只查车票,不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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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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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0-04-15 10:07
其实汽车站就是只查车票,不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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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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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0-04-16 15:36
旅客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寿县汽车站安全工作的关心,就你反映的4月4日上午皖N82362依维柯客车有一旅客携带的两壶纯白酒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事,经查,该旅客是站外乘座的该车,而不是在站内。作为客运企业的汽车站,安全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头等大事,对安全管理工作从没放松过,我站配有旅客行包安检仪和专门的安检人员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包进行诸包不漏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乘车。针对皖N82362车的驾驶员、售票员无视车站安全管理规定,允许旅客携带危险品乘车的行为,我站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停班整改,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寿县汽车站
201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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