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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又将砍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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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4-29 23:32: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今日,又一次看到网上报到学校发生血案,致30多名师生受伤,心情十分沉重,我们都是学生的家长,孩子的父母,社会的一员,如果我们在现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冲上去,夺下屠刀,保护索然无辜;我们虽不在现场,我们也同样有责任、有义务预防或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完全可以做到。
回顾以上发生的血案:2004年被同学歧视后连杀四人的马加爵;因不能办理提前退休,生活无路,从而锤击社保局女副科长的下岗工人倪顺义;因不满上海闸北警局,而持刀冲向警局,仅10分钟,致多名警查倒地的杨佳;就在今年的3.23日,福建南平的医生因不满领导的不公和同事的看不起,加之感情受挫,而举刀砍向学生,致8死5伤的郑民生;4月9日,安徽蒙城的灭门案,致一家5口当场死亡的XXX;4月28日,广东雷州的一名因对学校有仇恨心理,而将尖刀无情地对准了手无寸铁的师生,致19名师生被砍的郑民生;就在今天上午9时许,江苏泰兴,因被保险公司辞退后一直无业的徐玉元,再次以同样的方式冲进幼儿园,砍伤32名师生。一起起血案,一场场悲剧,一次次重演,而且发案频率越来越高,伤害人数越来越多,所指对象越来越明确,这是社会的悲哀,富人的不安。无论如何你也不能杀人呀,特别是杀手无寸铁的学生呀(谁都不能杀,那违法)!但如今,国家富裕了,经济发达了,但道德底线一次次被无情的冲破,社会公平一次次被吞噬,民间的强肉弱食,商场的尔虞我诈,官场的以权谋私,以势压人,反正不违法,看你拿我怎么地,我有钱,我可以不顾你的感受,爱怎么花怎么花;我权高一级压死你,你敢为不听,不听整死你;我的势力强,就可称霸一方,如有反抗,找个黑手砍死你;我是警查,有朝一日,犯在我手下,找两个号头打死你,找个理由说你突发疾病死亡或溺水死亡了事;就是夫妻也不行,男的地位高,娶个二奶、三奶的生个十个、八个的,看你怎么着,气死你,女的也一样,在外傍个大款,给你戴个绿帽子,你上哪告去;家庭暴力说了这么多年了,该出手就出手,谁能管得了,反正是家务事。
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整天遇到来自各方的歧视和不公,自尊心一次次遭打击,最终导致复仇心理。复仇也分两种,一种是朝你仇恨的对象进行报复,称之谓报复性复仇,比如前三种,有明确的目标,你对我不公,我就要砍死你,不对肯定是不对,别人对你再不公,你也不能砍人呀,有人的地方就有不公(特别是在中国),但比后种好的多。后一种是没有明确的对象,或者虽有明确的对象,但自知直接复仇可能会告失败,于是转移目标,转向与之同类的对象,或者这一类(富人、官人等)子女、家庭,这种最可怕,让人防不胜防,甚至会杀害无辜。比如几起校园杀人案。
这种现象我想作为国家的领导人可能早有查觉,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让人有尊严的活着”。国家领导人都开始尊重人了,全国人民都应学而实习之。不尊重人有一天可能就将成为下一个马加爵、杨佳的刀下鬼。为了国家的繁荣,社会的和谐,生活的安定,家庭的幸福,请大家多付出一点爱,学会尊重人、包容人、理解人,有容乃大,从自身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要让血案再发生。
只言片语,如有不妥,请各位多多指正,也请大家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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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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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4-30 11:33
让人有尊严的活着!总理讲得何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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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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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0-04-30 13:06
决心下,绵羊变恶狼!都别再说谁比谁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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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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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0-04-30 14:28
校园血案值的县领导重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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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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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0-04-30 15:15
总书记已经说了,要构建和谐社会,但有些人为什么要表现的那么强势,非要把人往死里逼,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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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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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0-04-30 16:52
砍向孩子是严重犯罪,孩子是无辜的。谁给你过不去,你找谁去,为什么拿孩子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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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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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09:43
温家宝曾经讲过:公平正义比阳光都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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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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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09:45
楼主辛苦了,梳理的很好。但愿领导们也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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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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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10:22
深刻的思考,呼唤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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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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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13:34
扯远了没用~关键是目前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学校应该加强门口及周边的管理,警卫配备可以有效制服施暴者的警械,总不能让警卫赤手空拳夺刀吧?然后就社会要重视,要敢于挺身而出。我要是遇见这些狗东西对无辜的孩子们施暴,能制服我就采取一切办法制服他,不能制服我弄死他~国务院下令了,遇见这些事情,可以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当场击毙(如果警察不能及时赶到,施暴者被群众“一不小心”打死了,算他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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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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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13:43
加强法制教育,以德治国更要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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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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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15:02
这是一个民生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做表率和带头作用,规范好自己的言行,要知道官有多高,责任就有多大,这是一个公平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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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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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15:10
9楼所的不妥,有错误引导和偏激的意识。
我想大家有听过一个卖水果的老奶奶在对一个已经把偷她东西还给她后依然拿起水果刀砍杀小偷被警察抓起来的事情吧?为什么会出现警察抓打小偷的人呢?这就是法律,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公平 公正,法律是底线,只有通过公平 公正 的法律裁定才能确定是否要剥夺一个人的权利,而不是社会上的随便一个人。
当犯罪者已经没有能力犯罪,他人就没有权利继续对其实施侵犯。这是一个普世的人性要义!不然就没有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法律用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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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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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15:39
同意12 楼的见解。对于那些剥夺他人生命,对于那些剥夺无辜人生命的人,我们已对他们没有了半点的同情心。但是同时大家还要意识到,生命对于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权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存在命贵,命贱之说。在我国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只有我国的法律机关通过法律程序裁定后才能确定。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只有社会的机体正常运作,社会机体处于健康状况下,而且有不断新鲜血液注入下,我们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恶性犯罪事件。楼主分析的很对。有些人气愤后,激动了半天后除了骂骂咧咧的,口出狂语外,就没有了必要的,理性的认识,他们容易看到别人的不是,而不愿,也不想看到自身的不是,如果这样的认识产生了人群认识效应,那么就会发生恶性的群体犯罪事件,
怎么样让寿县的社会机体正常,健康运作,我想政府部门要第一位的思考和考虑。b
把学校作为一个特殊保护的地方,这不仅体现了一方政府的人文关怀重点所在,更能保护好学校的安全。那么如何能让学校处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里,政府应该未雨绸缪,敢断利益链,把最优美的自然环境让给学校,把最好的房子留给学生,把合格的,优秀的教育从业者输送到学校,把最安全的园内园外环境让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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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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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16:21
这也再次提醒了那些在社会生活中,拥有一定的金钱,拥有一定资源,拥有一定的权利,的人,不要随便的显摆,以钱砸死人;不要随便的践踏公众的资源,蛮横无理;不要滥用公众赋予的权利,以权压人,成为一个专制独裁者。因为犯罪分子式不管你是谁的!劝这样有优越感的人,在公众面前多多的展现上善的一面,公平,公正的一面,关心理解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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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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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19:28
寿县城里的幼儿园里是封闭管理,里面没有住家的,上课时大门一锁,相对安全些。就是小学和初中不安全,里面老师住家户多,进进出出多,找人的也多,不好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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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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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10-05-04 22:43
新浪网上有一个人的博客说的非常好,为什么现在对于小孩子的杀戮案件激增?就是媒体大量宣传,在加上你们辩过来辩过去,搞得比奥运会还热闹。
一个绝望的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在他看来,既然不能流芳千古,那就遗臭万年吧,至少全国人民都认识他了,好歹也是雁过留声呀,怎样才能出名呢,于是纷纷效仿郑民生,因为对付小孩,难度小,影响大。杨佳也很有名,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效仿呢?因为警察可不是小孩子,鲁迅说过: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一个想死又想出名的怯者,当然要向小孩下手了,你们如果都不要过分的注意这些事,那些杀人狂也想不到来对付小孩子呀。更让我可笑的,对于这种人渣,居然有人还在讨论防卫过当的问题,我也无意多说,只是感觉如果腰不疼的话,就出去溜溜吧,这么高的觉悟,学校的安全问题应该依靠你们,我以前是一名武警(特勤班),解救人质的第一重点,就是保护自己的安全,对付杀人如麻极度危险的人渣,我肯定没有时间去想如何不伤害他然后在将他擒获。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他制服,以防止他继续危害小孩,肯定要下狠招,当场击毙应该不算是防卫过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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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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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10-05-05 09:45
同意14楼的观点,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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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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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10-05-05 11:43
赞美帖子
下午上班,同事傅龙便问寿州论坛有一帖是否出自我手?并说看风格特别象尔!
我说不是鄙人发的,但是看了,而且回了帖。要说帖子风格象鄙人,说明楼主也是一个正直善良人也。下面,就帖子内容再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望和大家共勉:
儿时的记忆象一个正常人一样无法改变
我是听着《国际歌》和《国歌》长大的,已将歌词内容彻底印记到了骨子里,按理说是最革命和最爱国的,每当耳边响起:“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一切归劳动者所有,哪能容得寄生虫!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一旦把它们消灭干净,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时,真的是热血沸腾,并认为找到了真理,一生为之奋斗。
成人后的行为象地球自转一样无法改变
成人以后知道最多的词汇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自己能够生活在社会主义时代而深感幸运,也愿意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学生时代领悟到了什么是“三座大山”,并且知道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劳苦大众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感悟到了什么是“三大差别”,并根据报道知道了那时候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好像已经逐步缩小了。从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又一齐走过30多年的“四个坚持”道路,而我至始至终都坚信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个千古永恒的道理,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只有共产党的执政,中华民族才能强盛。信念决定人的行为,鄙人一生坚定信念,坚持“三老四严”的做人原则,更恪守“五讲四美三热爱”这个底线,规范自己行为,永不改变!
公平正义象太阳光辉一样无法改变
在我的心目中中国共产党是最公平正义的,民间不是流传着一句很好听的歌谣吗?说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是的,中国共产党是以公平正义著称,解放前夕,广大劳苦大众和能人志士为什么愿意追随中国共产党,因为他们(她们)相信共产党,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改变他们(她们)的命运。只有共产党才能保证实现自由民主。只有共产党才能实现世界大同。是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政党,跟着共产党不仅是为了自由民主,同时也需要繁荣富强。进入八十年代以后,我党及时调整政策,全面实现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给了一部分能人志士崭露头角、跃跃欲试的机会。在部分富裕起来之后,的确起到了带头作用,并使整个中国走向了富裕之路,事实证明,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的发展与崛起。中华民族的地位在世界上与日俱增,中国人实现了百年奥运梦想,实现了建成三峡大坝的梦想,实现了载人飞船遨游太空的梦想等等不胜枚举。
当然,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在改革开放的同时,一些资产阶级思想由不得也会连同一些垃圾、糟粕一齐融入到了我们的思想之中,拜金主义、道德沦丧、官员腐败、就业困难、有失公平等等现象不断发生,由于法律不健全、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惩处不及时等等弊端,造成有些地方产生壁垒,共产党的阳光雨露很难滋润照耀到某些地方。中国共产党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党内不断开展“三讲”、“三个代表”、“党的先进性”、“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活动,其目的就是不断修正方向,使党的阳光普照人间,不失公平。然而,太阳总是还存在太阳黑子的,国家之大一些小丑总是自以为是,欺压百姓、欺上瞒下、为所欲为,在有些地方人们渴望阳光,企盼公平正义,就连国家总理温家宝同志都在高呼:公平正义比阳光还要光辉!最近,有深圳网友呼吁想请薄熙来去打黑除恶。
回归到楼主的帖子之中,所列举的一些令人心情十分沉重的血血淋淋事件,作为一些善良正直的人们总是希望和祈祷这样的事件不要发生或不再发生,但是,它毕竟还是发生了,以后的事情又很难说不再发生。回顾那些令人不堪回首的事件,假如马加爵不被同学歧视;假如杨佳得到的是上海闸北警局警察们的有情执法;假如郑民生的领导办事公道;假如徐玉元不被保险公司辞退;还会不会发生这一起起血案,一场场悲剧呢?正像楼主所说的那样:“国家富裕了,经济发达了,但道德底线一次次被无情的冲破,社会公平一次次被吞噬,民间的强肉弱食,商场的尔虞我诈,官场的以权谋私,以势压人……”等等不良和不公正现象,才是造成无数血案的罪魁祸首。这是一个深层次的矛盾,不从这些深层次的矛盾中去解决问题,而是像亡羊补牢一样去搞什么安全管理,我想很难做到不出现安全管理事故。
我曾经看过一个叫“一个都不能少”的电影,讲的是一个民办代课老师(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孩子),她为了尽一份责任,而不愿放弃一个走散了的学生,为了找到那个孩子回来上学,她宁愿付出千辛万苦。她也许不知道生活在我们社会主义这个大家庭里,每一个同胞都应该享受到阳光雨露这样的道理。但她知道,不愿放弃,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我记得,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生命线。学会尊重人本身就是一项很好的思想政治工作,“让人有尊严的活着”不是一句简单的话语,我们的政府要做出许多,要尊重民生、就业、生存环境,降低房价、保护人权、实现公平等等。真正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华夏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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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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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10-05-05 14:24
16楼的一些言论我个人持保留意见。至于你以前从事过什么职业或是你现在从事过什么职业和你个人的认识和观点无关。法律就是法律,人文就是人文,就像一些爱吃小动物的人一样,他们似乎愿意去和什么动物说保护部保护的问题一样,就为人是强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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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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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10-05-05 15:18
楼主的帖子很好,客观理性 又点到了事情的要害处。只有国人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国人的参与积极性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 保障,那么很多事情我想都会被解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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