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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民政局关于复员士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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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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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5-04 22:20:2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三、四级士官复原回寿县是不是民政给予经济上的补助?转业有什么安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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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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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5-07 10:51
对在部队实行货币安置的三期以上复员士官且2009年12月复员的我们给予1.5万元的经济补助。转业士官有二种安置方式:一种是安排到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由于我县有岗位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岗位条件太差,生产效益太低,导致转业士官虽然安排了单位但无法上岗。另一种是自谋职业,县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2009年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5.2万元,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多次立功的,按等级最高一次计算,立功奖励金不累计叠加。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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