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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县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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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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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5-30 05:12:0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一名在外地打工的人 。我现在在外地有一个女孩但是我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我的户口是寿春镇建设街道的,好多年没回老家了 我现在要回去办结婚证,和小孩的户口 但是我不知道该找那个部门,还有什么要办的手续。孩子快上学了我很着急。希望有关领导能告诉我我需要怎么办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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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计生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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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5-30 16:57
楼主你好!
按照你所说的,你应该是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就生育了第一个子女。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你可以到寿春镇计生办咨询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到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办理结婚证要到民政部门。
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希望你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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