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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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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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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4-20 10:47: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98年底从寿县入伍到沈阳当兵,今年年底退伍,请问有何安置,假如不要工作,自谋职业有何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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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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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4-20 14:41
真是笑话,全国当兵的人多了去了,都给安置补偿,那国家还不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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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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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0-04-21 09:12
楼上的不懂政策,不要取笑他人,对退伍军人国家是有一定的安置补偿政策,但不是过去的那种安置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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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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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0-04-21 16:03
看来楼主应该是个非军官,干了十几年,回来一次能拿不少钱吧!工作的事我看就算了,你就自谋职业吧,否则费劲巴拉的安置一个半死不活的工作,那乡里城里都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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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州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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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0-04-22 04:58
大约有一至两万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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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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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0-04-22 21:29
1楼的肯定没有当过兵吧,人家是个干了十几年的士(军)官,为了祖国奉献了最美好的时光,现在30左右了,除了军事本领,估计没有其他的技能,问一下有什么照顾政策很正常,碍你什么事情了?青海地震中最苦最累的都是军人,难道你希望他们退伍后,都没有依靠吗?你要是生在玉树,你肯定不会这么嘲笑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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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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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0-04-23 09:53
顶5楼,1楼没当过兵,不要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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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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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0-04-26 14:54
2009年我县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以自谋职业为主,安置就业为辅。愿意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为5.2万元。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多次立功的,按等级最高一次计算。不愿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由县政府安排到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由于我县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或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转业士官不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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