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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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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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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6-04 08:03:4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是现役军人,目前厦门服役,妻子是寿县堰口镇人!我们2006年在厦门领取结婚证,2008年在领取准生证,2008年7月在厦门女儿出生!现在要办理独生子女证!堰口镇街道办不给予办理,理由是结婚证、准生证不在堰口办理的,而且孩子出生不在堰口当地,所以计生不属于堰口管理,我们现在各材料齐全不给我们办理!急急急啊,请相关部门帮忙解决!谢谢
注:我们结婚部队向街道函调时,堰口街道称计生以后不归他们管理,当时不懂,就签字了,这合理吗?
本人电话:1598082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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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州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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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6-06 08:06
计生不归他们管,但小孩的户籍可随父母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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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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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0-06-06 10:35
希望各方多协调,为军人办实事,为军人解决后顾之忧,安心服役,保卫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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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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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0-06-08 07:50
我老婆户口是寿县的,小孩子户口也给办理了,现在是独生子女证不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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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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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0-06-08 18:15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在你的帖子中没有说清楚你爱人的户籍地!如果你爱人的户口在堰口镇,我们可以为你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你须提交以下材料:1、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2、所在部队出具的有效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结婚、生育、节育等计划生育管理情况;3、结婚证原件;4、生殖保健服务证原件;5、婴儿出生证原件;6、父母和子女的合影照片3张。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你可享受条例规定的待遇,同时,镇、村将定期为你开展跟踪服务,希望你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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