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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管局统一规划建房的房产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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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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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7-16 10:11:2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您好,我是1998年南门东内环上经县里统一规划,在自己家的原址上建的上下两层的门面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请问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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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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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7-16 17:23
回复如下:根据建设部令第168号《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寿春镇南照壁巷寿县房管局二楼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咨询电话:40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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