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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管局:请给拆迁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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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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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7-29 18:39:4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县房产局答复:在安徽省城市房屋捭管理办法36条《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是否包括住宅房和非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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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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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7-31 13:39
超过渡期都有8块钱每平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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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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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0-08-02 08:19
回复如下:
临时过渡期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非住宅房。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支付临时过渡期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支付停业停产损失补助费。法律规定了住宅房超出临时过渡期限的支付2 倍临时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对非住宅房停业停产损失补助费没有作同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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