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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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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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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6-16 17:41:5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近期,社会上少数不法人员在广大的企业中散布谣言,声称我局在企业年检中对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要求必须出具由特定的某个会计师事务所制作的审计报告。对此,我局严正声明如下:
我局在企业登记、企业年检中对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从未指定也不会指定必须由特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提请广大的企业和申请人切莫上当受骗。
对上述少数人谣言惑众、混淆视听、败坏我局声誉和形象的不法行为,欢迎广大的企业和申请人向我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64-4223803、4223807,我局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究。
特此声明
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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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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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06-17 09:06
工商局此举做的好,非常好,看来工商局现在的班子是务实的,愿为民做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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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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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0-06-17 11:53
问: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提供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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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4201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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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0-06-17 13:42
工商局此举做的好,非常好,看来工商局现在的班子是务实的,愿为民做实事的。但就是年检强行搭车收取协会费仍在继续,且向0564-4223803、4223807举报是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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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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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0-06-19 16:20
好像要审计报告的都是公司,其他的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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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4223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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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0-06-22 17: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33号)第三条规定,下列企业在企业年检时应当提供审计报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的公司。
其他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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